市政府决定:
张民杰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2年6个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民杰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