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叶海明、李成书同志 2020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以上2名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体干部要强化争先意识和使命担当,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为我市努力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贡献力量。
中共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给予叶海明等2位同志嘉奖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