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1-28536 | 文号 | 丽政办发〔2021〕23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0年度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浙保耕办〔2020〕16号)要求,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政府20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经考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青田县人民政府、缙云县人民政府、莲都区人民政府、景宁县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
遂昌县人民政府、龙泉市人民政府、云和县人民政府、松阳县人民政府、庆元县人民政府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