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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47295F/2021-29150 文号 丽安委办〔2021〕10号
组配分类 重要公告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22:4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及时消除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浙江泉舜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附件1),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导向,切实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理顺和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主体责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根据工矿商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挂牌、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优化安全生产环境。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已纳入各地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隐患整改完成后,各地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附件2)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抽查,对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销号。联系人:黄宇;联系电话:2070050。


附件:1.2021年市级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2.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安委办〔2021〕10号.cebx

附件1:2021年度市级挂牌督办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名单.doc

附件2: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