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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22:4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202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丽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丽水市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健机制、促改革,补短板、夯基础,强监管、保安全,抓队伍、勇争先”的要求,以“应急信息化应用提升年”为载体,打造“两大品牌”,落实“八化”措施,争当“生命安全的守护者、应急救援的先行者、应急改革的探路者”,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新发展,构建市域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为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主要目标

(一)实现“三个下降”

坚持安全生产领域“减一般、防较大、遏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2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25%。

(二)打造“两大品牌”

1.打造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的“丽水品牌”。在2020年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升级版”的基础上,突出制度落实和标准化操作,建设县、乡应急指挥操作体系;强化提前预报和精准预警,对风险区域和重点人群实施分级分类管控,突发状况下实现人员精准转移和应急资源科学调度,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2.打造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性、规律性问题的“丽水品牌”。对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系统性、规律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建模、交办、落实、整改,完善提升“专人、专题、专商、专班”模式,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提升“一批基础”

1.安全生产方面: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达65%、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达70%;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完成12座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3座尾矿治理销号;企业员工安全培训6.6万人;整治销号道路交通、消防、工矿商贸、建设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35个以上。

2.防灾减灾方面: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新增155个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基层防汛责任人头盔、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等“四小件”配备100%到位;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创建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应急能力方面:建成贯通市、县、乡三级的应急指挥综合平台;组建1支省级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和1支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新培育4支社会救援队伍和10个地面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9个航空救援临时起降点;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成率达到100%;建立村级应急指挥工作小组,配备至少1名应急管理员。

二、主要工作

(一)规范化落实党政职责,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1.健全组织架构。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指挥“1+5”体系 和安全生产委员会“1+X” 架构基础上,推进建立合二为一的应急管理(含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1+X”组织架构,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推动落实专委会“六个一”规范运行(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召开一次专委会会议、部署一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落实一批事故隐患整改、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

2.建立职责清单。根据《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清单,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年度述职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

3.开展督查巡查。推动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作为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持续打好通报、督查、挂牌、警示、约谈等组合拳,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不少于4次,及时约谈事故频发、多发的地方、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第三轮安全生产巡查,完成3个县(市、区)政府和6个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巡查,实施巡查方案“一张表单”、巡查结果“一份报告”、整改情况“一次回头看”的闭环流程。

4.明确基层应急责任。坚持应急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常务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明晰乡镇(街道)副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职责边界,分管行业领域的副职领导负责日常监管和防治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职领导牵头负责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村级应急指挥工作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主要负责人,建立村级应急管理员工作机制,在党员干部或责任心强、忠诚可靠、敢于负责的村民中择优选配至少 1 名应急管理员,牵头负责村级应急管理工作。

(二)系统化防范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本区域安全生产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社会化服务人员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2021年全市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领域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70%,危化品、矿山领域实现社会化服务覆盖率100%。

2.推动安责险提质扩面。持续扩大安责险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覆盖范围,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投保率100%;建立健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及细分领域、小微企业园区事故预防服务标准;确保保险机构开展标准化事故预防服务率100%,安责险专业服务平台上线率100%。鼓励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

3.深化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成果运用。在城市安全风险普查辨识的基础上,深度开展风险评估,将风险辨识评估成果转换融入“城市大脑”,以大数据发展思维呈现成果并运用与日常城市管理体系,从而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梳理相关职能部门城市安全监管职责,6月底前完成任务分解落实,实施分类管控。

4.建立安全风险链排查机制。围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领域、旅游新业态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分析历史事故数据和现存安全风险,全面辨识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风险隐患,动态迭代重大事故风险链鱼骨图,逐条制定重大风险防控措施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注重解决系统性、规律性问题。做深做实工伤事故预防联动工作,完善数据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对易发高发工伤事故行业领域加强预警和监管执法,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5.全面推行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政企合作,做好重点企业、项目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清单、分级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清单,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重大隐患情况。2021年底前,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覆盖率65%,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50%。

6.完善花园云(城市大脑)每日会商。精准化确定会商议题、标准化交办处置、闭环化跟踪反馈,建设每日会商系统,推进花园云(城市大脑)每日会商迭代升级,突出解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问题。

(三)标准化推进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1.以“专班”标准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1月底前,梳理出三年行动的2021年度任务和常项工作,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深化落实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严格落实每周例会、每月研判、每季通报,对各项任务措施进行时时跟踪,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建立互学互看互比机制,组织召开三年行动9大领域推进现场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广经验。

2.以“闭环”标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新业态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危化品领域:到年底,危化品重点县制定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等有毒气体以及硝基胍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6月底前建立危化品建设项目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推动2个化工园区开展以“五个一体化”为重点的安全整治提升,力争到6月底前消除高风险化工园区;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包保管控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实施在线监测预警。矿山尾矿库:实施矿山、尾矿库分级分类监管,完成12座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并接入尾矿库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完成大中型矿山视频监控、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停用尾矿库闭库销库治理,完成3座尾矿闭库销号,严格做到尾矿库只减不增。工贸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喷涂作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安全整治,全面完成10个以上工位铝镁粉尘企业使用“一体机”等安全设施改造;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实行清单式管控和分类分级管控,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状态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力争消除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涉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集体房屋、土地一律不得对外租赁。

3.以“依法”标准实施安全执法检查。3月底前,制订2021年度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计划,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正确运用掌上执法、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落实“互联网+”执法;梳理执法流程,更新完善执法办案的文书模版,形成“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的全过程回路闭环,指导日常的执法办案,全市非事故处罚金额占比率85%以上,检查处罚率20%以上。紧盯事故易发场所,采取“执法+专家”“执法+媒体”方式,提高执法震慑力。严格落实事故现场分析会、挂牌督办、跟踪督导、警示通报、诫勉约谈等措施,发挥事故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行刑衔接,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涉嫌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严格依法做到应移尽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4.以“杜绝”标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精准治理。开展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实施红、橙、黄、蓝四色预警,动态跟踪、统计、分析重大安全风险的产生规律和控制效果。二是源头治理。重点在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点领域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承诺和监管部门分级预警、安全提示相结合的重大风险日志管控机制。三是系统治理。出台《丽水市2021年“防范较大·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健全“遏重大”工作机制,落实好“开小灶”整顿提升、“晒日志”重大风险防控、举一反三等机制。四是协同治理。部门联合、市县联动,层层把关,健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提级督办,严肃处理。

(四)精准化防控自然灾害,全力降低灾害影响和损失

1.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充分发挥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分解落实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推动项目落实。

2.全面实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加强市普查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组建完善专家队伍和技术团队,及时总结遂昌国家级试点和青田、庆元省级试点工作经验;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试点的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全面完成普查任务。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建立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全面应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突出抓好防汛防台工作。一是抓制度落实。有效落实防汛防台工作现有机制体系,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选定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市推广。二是抓精准防御。汛期前,完成新一轮防汛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更新“风险一张图”,实施乡镇、村防汛防台分级分类管理,完成所有行政村(社区)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一般风险三个级别指导清单,重点落实高风险乡镇、村自然灾害防御措施;持续推动“研判一张单”“管控一张表”“应急一指南”“案例一个库”实际应用和迭代升级。三是抓“村自为战”。把村级应急管理员配备及能力建设作为加强村级应急避险能力建设的突破口;进一步推广实施《村级小流域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手册》,在自然灾害重点村搭建村级“领导小组、风险分析、监测预警、转移清单、逃生路线、安置场所、救灾物资、自救队伍、宣传知识”等十个一保障工作体系。四是抓指导服务。通过政府够买服务开展防汛防台领域风险识别、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弥补基层防汛防台专业技术不精、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加强对县级防汛工作指导,市防指每月重点服务一个县(市、区),提升全市防汛防台整体工作水平。

4.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一是落实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县、乡、村、村民森林防火工作“四级”责任制,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推动落实将森林防火写进“村规民约”,对未构成刑事或行政处罚的人员,依照村规民约追究责任。二是加强火源管控。实施森林防火“十个一律”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许可审批、设卡检查、巡查排查等措施,加强农事、林事、祭祀用火和其他违规用火的管控,推动野外火源管理关口前移,做到管护人员区域清、职责清、管控到位;强化春节、清明、五一、国庆、春耕秋收等重要时节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三是加强人员管控。建立森林防火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开展森林防火重点管控人员实施摸排,建立留守老人、小孩、残障、外来人员等人重点人员管控清单,突出在森林火险高风险期实施精准防御,乡镇(街道)、村(社区)对重点人员实施结对管束。四是开展暗访督查。市森防指牵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建立督查结果反馈通报常态机制,加大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用火行为。五是提升防御基础。建设森林火灾卫星监测系统,提升森林火情早期发现能力;推进森林航空防火救援基地建设,在庆元、开发区、松阳建成应急救援基地;继续加大实施“引水上山”工程建设力度;健全专职护林员队伍,全面保持临战状态,及时补足配齐扑火救灾物资。六是突出防御重点。把林边桔杆焚烧作为防御工作重点,各地在增加综合行程执法部门为森防指成员单位基础上,加大对林边桔杆焚烧巡查管控和处罚打击力度。

(五)实战化引领应急救援,构建高效有序防灾减灾体系

1.加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构建完善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修订全覆盖,市本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率达70%以上、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率达60%以上,提高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战性;组织开展以不提前通知演练内容和参演单位、时间、地点的实战模拟演练,2021年市县联动、部门联合开展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应急演练30场次以上,特别是要组织模拟演练无电、无信号等特殊条件下的应急处置情况;指导村(社区)建立职责清晰、简明管用、操作性强的综合性、“多合一”应急预案,突出人员避险逃生演练,村级防灾演练每年不少于 1次。二是规范现场救援指挥。编制各类事故灾害现场处置和应急指挥指导手册,全面加强现场指挥,规范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工作和应急处置各项流程;提升军地协同、区域联动、部门联合等应急救援联动机制,2021年底,市级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率达到100%,县级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率达到50%以上。三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推进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四有”标准推进应急值班规范化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一是培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争取创建2支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各县(市、区)各培育1支县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各县(市、区)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建成率达到100%;持续提升已培育完成的14支社会化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再培育3支社会救援队伍;二是提升航空救援能力。依托全省航空救援力量,建立地面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临时起降点建设,2021年全市新增9个以上航空救援临时起降点。三是提升实战处置能力。各类救援队伍实行“即时出动、2 小时内出动、4 小时内出动、12 小时内出动”等四个梯队分级响应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救援队伍能分梯队快速响应,有序实施救援;6月份前,成立第二批“丽水市应急救援联盟”,强化通信、电力、医疗、交通等保障队伍建设;加强浙闽应急救援联盟运作,联合组织应急技能竞赛。四是提升基层应急力量。全面推进以消防、森林防火、防汛防台等队伍为基础,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村(社区)自治性、志愿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实行统筹训练、统一调度,提升群防群治能力。2021年,在15个重点乡镇(街道)建立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夯实基层防灾减灾基础。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进避灾安置场所提质扩面,加强823个现有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生活物资和应急物资配备,新建155个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优化丽水市应急救灾中心功能配置,力争服务范围覆盖浙西南区域。二是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订救灾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科学确定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确保应急物资计划、采购、储备、调用、补充等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应急装备标准配备,实现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排水泵等配备率100%;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社区)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4月底前推动乡村两级基层防汛责任人头盔、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等“四小件”配备100%到位,统一应用全省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实现科学、有序、高效调拨。三是加强基层网格员应急业务培训。各地至少开展一次基层应急管理员业务培训、技术训练,组织横向业务交流,提高风险排查、问题发现和协助处置能力;市、县、乡三级灾害信息员年度培训率不低于50%,村级灾害信息员年度培训率不低于20%。四是推进巨灾险试点。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辅助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巨灾保险工作,建立健全风险分散机制,有效预防和分散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等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风险,加快灾后社会秩序恢复。

(六)数字化赋能应急管理,迭代升级应急治理效能

1.完善提升丽水市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启动“应急信息化应用提升年”行动,按照“整体智治、唯实惟先”要求,汇集各类应急资源建成“应急管理一张图”。加快场景应用开发,6月底前,完成防汛防台、智能化预案、可视化指挥调度和融合通讯平台等模块建设;完善危化品监测预警子系统; 深化自然灾害“安全码”应用,规范人员转移“码上转”、救援队伍“码上救”业务流程,推广运用风险预警“码上知”、救灾人员“码上通”、受灾情况“码上报”等场景。完善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建设。

2.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化应用。融合数据,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一张图”,动态展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企业分布、风险隐患、执法检查等内;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电子档案和风险点数据库;突出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健全重大风险“常普常新”和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绘制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综合预警“四色图”;推行“安全码”在企业从业人员扫码上岗、进场作业、培训考核等场景的应用,强化对安全生产重点人员风险活动、设施设备、企业管理的动态监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平台与基层治理“四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有效发挥基层监管部门、网格员、社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形成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快速处置闭环机制,有效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3.强化应急管理技术装备支撑。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装备,加大无人机、应急通讯指挥车等装备配备力度,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整合视频会商、集群通信、固定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终端等音视频资源,满足值班值守、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多场景融合通信保障要求;推进高空视频监控建设,6月底前实现多灾易灾乡镇全覆盖,10月底前实现化工园区、重点小微企业园区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12月底前完成涉及氯化、加氢等危险工艺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

(七)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应急安全素养

1.深化主题教育。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纳入各地宣传工作重点,并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等的必选内容;实现党员干部“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全覆盖;推动各地对所辖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到2021年底覆盖达70%以上。

2.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策划公益科普、应急演练、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大赛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结合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继续推进“应急入心·安全万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组织观看《丽水市“应急入心·安全万家”警示教育片》,要求人人观看警示教育片、人人参与逃生应急演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并落实普法责任。

3.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人员,“三场所两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完成培训6.6万人,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建成1个以上危化品安全实训示范基地,县级安全培训考核基地不少于5个。

4.拓宽安全宣教阵地。积极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办好各类安全生产专栏专版;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立健全体验馆建设与运营机制,实现网上预约等功能,进一步发挥体验馆安全宣传作用,2021年,建成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18家。

(八)专业化培育干部队伍,锤炼担当负责的“应急战士”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队伍建设、业务发展有机融合。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激励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开展“争当应急战士、落实丽水之干”行动,锤炼锻造出一批“应急战士”“最美应急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标杆作用,激发应急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增强系统化,提升凝聚力。

2.推动学习提升。坚持以学促工,突出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拓宽学习载体,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报告,开设应急论坛,鼓励应急干部积极参加注安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习各类科技信息化知识和应用,与新时代的新要求接轨,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效能。

3.强化业务素养。组织第二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强化丽水市应急管理学院运行,完成2期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学员招录、培训和函授;推进应急与安全科教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培育县级应急安全培训基地;加强应急管理干部实操锻炼,加强实战演练、模拟演练、现场教学等。

4.建设清廉应急。学习“公仪休拒鱼常食鱼”的精神,保持清廉的品行和清醒的头脑,做到“拒腐蚀,永不沾”。闭合“梳理廉政风险点、制订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洁承诺、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工作链条,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执法检查、中介监管、应急物资调配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


丽应急〔2021〕11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