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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违法载人查处460起拘留22人 我市严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21-04-12 08:5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网

“师傅,停车,你这样载人实在太危险了。”4月7日清晨5时许,在松阳县樟溪乡公交站附近,驾驶员姬某驾驶机动三轮车搭载着4名乘客朝检查卡点驶来,被执勤交警当场拦下。姬某来自贵州,目前在松阳承包种植茶叶,当天清晨,他搭着4名老乡前往茶园采茶,没想到被执勤交警逮了个正着。经交警核查,姬某属于无证驾驶三轮机动车违法载人,除了罚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近期,我市印发了《丽水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2021-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持续深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改交通隐患,严查酒驾、超载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全市3月共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460起,拘留22人。

眼下正值春耕季节,三轮车是一种备受青睐的交通工具,农忙时是拉货载物的好帮手,但因为驾驶操作门槛低,许多农村道路上普遍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乱象。

3月1日12时许,市交警支队南城大队大港头中队执勤人员在丽浦线31公里700米路段发现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后面载着两名乘客,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立即将车子拦下。核查后发现,驾驶员蓝某没有相应准驾资格,属于无证驾驶。随后交警对她作出拘留三日,罚款350元的处罚。

3月9日10时许,龙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三轮摩托车搭载7名采茶工从松阳县古市镇回斋坛乡。途经江南线与王斋线路口时遇前方有交警检查,龙某让采茶工下车走路,自己则驾车通过并在前方“安全地带”等候。自认为“安全”后,三轮车又与前方一辆巡逻车辆撞个正着。据了解,龙某刚取得C1驾驶证,处于实习期,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被记12分,处200元罚款;驾驶轻便摩托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处100元罚款,另外,根据规定,实习期被记满12分驾驶证则依法被注销。

“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一直是我市交警部门的工作重点,尤其是针对无证驾驶三轮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将要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拥有小汽车驾驶证则会因准驾不符,则面临驾驶证被记12分的处罚,如果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那将被直接注销了。”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陈昭惠介绍。

目前,针对农村地区农忙情况,全市交警部门已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调整勤务模式,由以往站岗设卡改为铁骑巡逻管控为主,严查三轮车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出行安全。

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麻萌楠 通讯员 陈凯 周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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