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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4期丽水市医保局2021年4月主要工作安排
时间:2021-04-22 09: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做好有关审计、巡视整改工作。

责任领导:吴筱琳 毛时薛 张如一 周建雄 盛奎华

责任处室:直属机关党委 各处室 市医保中心

2.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

责任领导:毛时薛 张如一 周建雄

责任处室: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处室 市医保中心

3.抓好“浙丽保”相关工作,加强“浙丽保”待遇政策、支付案例宣传,强化“浙丽保”基金运行分析,做好“浙丽保”高值药品准入等工作,与DRG、门诊按人头付费等结合落实总额预算,建立“浙丽保”基金监管队伍。

责任领导:周建雄

责任处室:基金监管处 各处室 市医保中心

4.推进“雷锋式”医保服务工作,抓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充实“浙丽保”经办窗口人员。

责任领导:张如一  责任处室:市医保中心直属机关党委

5.推进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工作,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开展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工作。

责任领导:盛奎华  责任处室:综合业务处市医保中心

6.组织开展《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和基本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的政策研究,确定年度总额预算方案,建立医保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

责任领导:周建雄  责任处室:基金监管处 市医保中心

7.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百名医保干部千名医保医生联系万名患病困难群众活动。

责任领导:张如一  责任处室:综合业务处

8.印发《丽水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案》,成立采购联盟,开展全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召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市公立医院腾空间量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  

责任领导:毛时薛   责任处室:综合业务处

9.印发2021年全市医保工作要点。

责任领导: 周建雄     责任处室:办公室

10.做好对县市区医保局综合考核办法和总额预算、协议管理等各类考核办法的制定出台工作。

责任领导:盛奎华     责任处室:直属机关党委各相关处室

11. 完成列入上月工作计划而未完成的工作。

责任领导:相关领导     责任处室: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