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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
时间:2021-04-09 19:25 来源:综合部 浏览次数:

为推动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市妇联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好中选优,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申报对象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市场及各类新兴领域等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和岗位。

具备的条件

1成员中女性人数占 60%以上(特殊领域除外),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创建氛围浓厚。每个成员要有较强的创建“巾帼文明岗”意愿,有争创一流、争当先进的激情,团结合作意识强。工作场所创岗标识明显,在场所醒目处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内部管理规范,有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有突出创建重点和主题的创建标准,有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制定的创建方法和自我评议内容,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

3创建成效显著。有完善的学习培训交流制度,团队和成员整体素质提升明显。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奉献社会中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注重创建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积累和保存。充分运用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记录展示“巾帼文明岗”创建风采,做到创岗工作内容、活动信息、服务机制等资料及时保存、及时上网、及时更新。

5创建集体(岗位)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同层级“巾帼文明岗”的所有申创集体(岗位)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开展所创层级创建活动一年以上。

6岗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岗位成员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爱岗敬业,勤于学习,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8创建省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的,必须有岗位技术能手、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的先进个人。9

创建集体(岗位)所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并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单位建有创建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并纳入单位整体工作安排。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妇联组织。10

省党史宣教基地可直接申报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丽水市巾帼文明岗

申报对象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市场及各类新兴领域等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和岗位。特别是新经济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商户(店)、小组、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农家乐综合体、“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等。

具备的条件

1岗位中女性人数占5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要有女性。除专业市场等特殊领域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创遵纪守法好。岗位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3创建组织领导好。创建单位要有妇联组织,创建工作得到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指导,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纳入整体工作安排,能够为创建活动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建有创建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4注重管理规范好。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总结,有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制定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内容,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创岗档案健全,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5信息建设好。能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和建立电子台账,提升创建水准,反映创建成效。

6岗位成员环境建设好。工作场所创建标识明显,有便民的服务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岗位环境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7岗位文化好。有明示于众的创岗标志、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并经常组织岗位成员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 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8业务技能好。岗位成员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学习,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9业务技岗位效益好。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岗位工作成效突出,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10成员中素质提升好。教育培训学习交流推优制度完善。岗位成员热爱学习,积极向上,有高效的团队精神,有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11业务技志愿服务好。岗位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讲奉献,树形象。积极参与城乡结对、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巾帼文明岗”成员均为志愿者。

申报流程

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创建单位向当地妇联提出申报,市直部门由系统妇委会推荐申报,团体会员由协会推荐申报。

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汇总表报市妇联发展部,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请各县(市、区)妇联、系统妇委会要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的巾帼文明岗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各地各系统要以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规范管理,扩大宣传,尤其要在优化营商环境、“双招双引”“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来料加工、巾帼云创、花园庭院建设等中心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联系人:雷丽芳电话:2091876邮箱:876288880@qq.com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主楼19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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