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1-32761 | 文号 | 征地公告〔2021〕13号 |
组配分类 | 公告和通告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5-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莲都段)补征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岩泉街道青林村、秋塘村、下后弄村、琯头村;紫金街道黄坭丼村、水东村、芦埠村、塔下村;黄村乡戈剳村;南明山街道大坑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岩泉街道青林村、秋塘村、下后弄村、琯头村;紫金街道黄坭丼村、水东村、芦埠村、塔下村;黄村乡戈剳村;南明山街道大坑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0812公顷(46.218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岩泉街道办事处、紫金街道办事处、黄村乡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莲都段)补征地块拟征地红线图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莲都段)补征地块拟征地红线图.rar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莲都段)补征地块)(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