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十条意见(试行)》(丽政办发〔2018〕113号)、《丽水市金融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7〕224号)规定,为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经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各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现将2020年度市本级促进制造业投放奖补资金拟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应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25日到5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
5.联系人:林金金,联系电话:0578-2090826
附件: 2020年度市本级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奖补资金拟发放公示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2020年度市本级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
奖补资金拟发放公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奖补明细 | 奖补总额 | |
制造业不良贷款核销及转让奖补 | 设立特色支行奖补 | |||
1 |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丽水办事处 | 27.48 | 0.00 | 27.48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 38.64 | 0.00 | 38.64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20.77 | 0.00 | 20.77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0.00 | 10.00 | 10.00 |
合计 | 86.89 | 10.00 | 9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