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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1-31937 文号 丽建建〔2021〕7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F0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0 15: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丽建建〔2021〕7号                   A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F022号建议的答复


徐清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F022号建议《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并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提案内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建议的背景和要求,及时制定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同时,我局还积极联系莲都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会办单位,加强相互对接协作,认真讨论分析《建议》中指出的相关问题。现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出一些新举措新做法,省、市媒体平台给予及时关注,陆续推出了相关报道,如《浙江日报》、丽水网、丽水发布等刊发了《打造“无废城市”丽水市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浙江省丽水市“三防控”做好建筑垃圾清运源头治理》《日处理300吨建筑垃圾 浙江丽水务岭根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标本兼治,强力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等报道,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接下去,市宣传部门将继续会同建筑、执法等部门,利用市级媒体、新媒体等平台,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一是加强环保科普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加强卫生环境治理、分类利用等科普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开展典型经验推广宣传。对各地各单位在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如加快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及新工艺处理模式等以点带面及时推广经验。三是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解读。针对《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丽水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出台,加强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土地利用、产品推广等政策解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有序发展。四是适时适度开展媒体监督报道。对不按规定处置、运输、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等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及时跟踪报道,以助推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解决。

二、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类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和推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的综合利用,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有序发展,2020年4月15日,我局联合市经信局制定出台了《丽水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土地利用、产品推广、科研支撑、环保支持等六个方面措施全面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有效引导和鼓励建筑垃圾的综合处理。同时根据《办法》,我局建立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目录,并于2021年5月6日公布了第一批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使用目录,要求市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其房屋建筑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砖胎模、人行道、广场、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室外绿化停车场、道路路基和基层等凡能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推广使用目录中的产品。

三、目前,为有效治理市区建筑渣土运输各种乱象,提升渣土运输处置标准化水平,我局按照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花园云•工地(渣土车)智能监管”综年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运行轨迹的实时管控,对渣土运输车辆从建设项目起点至消纳终点的无缝监管,破解渣土车“跑冒滴漏”、无证运输、超速超载、乱倒乱卸等突出问题,提高对建筑渣土的标准化管控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渣土对市容市貌和空气质量的影响。同时,编制完善市区渣土处置导图,明确各环节责任部门,建立建筑渣土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

近期,我市已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今年4月份,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丽水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开展新一轮排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目前正在排查整治之中。对排查出的问题点位,及时做好上报和整治工作,建立整治督导清单,到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

莲都区政府也将通过借助智慧工地平台继续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监管。一方面,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建筑清运企业发放丽水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通过严格审核送审材料、开展现场核实、及时做好企业备案等工作,规范清运企业行为。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将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在古堰画乡、万洋低碳小镇、碧湖镇和老竹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巡查,积极教育劝导不文明行为,依法处置乱堆乱放、乱倾倒垃圾的行为。同时,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

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将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的管理,将此项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目标考核中,并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动,形成“发现、整改、 交办、处罚、反馈”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常态化处罚力度, 依法依规开展建筑垃圾乱倾倒、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全方位监督建筑垃圾倾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各环节,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生活垃圾混收混运、乱倒偷倒、不主动分类、不规范分类等违法行为。

四、莲都区还高度重视装修垃圾长效治理工作,通过系统谋划、科学管理,加快构建顺畅高效的装修垃圾治理网络。其中的务岭根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暨装修垃圾处理项目)位于丽水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既有区块内,现状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库区的北侧,本期用地面积22411.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66.27平方米,建筑面积7636.19平方米,采用“预处理分选+部分资源化利用+部分焚烧和安全填埋”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将对装修垃圾进行分选后资源化利用,提取可回收物(木材、金属、塑料等)直接回收自用,可再生材料(如砼和砖块)进行破碎后再生利用,不能利用的轻物质焚烧处理,不能利用又不能焚烧的残渣进行填埋处理。核定装修垃圾(含大件垃圾)的处理规模为300吨/日,项目已于2019年9月6日开工,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在试运营阶段,下步莲都区环卫中心将加快推进正式运营进程,助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潇,联系电话(传真):2106708

邮编:323000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4日




主送:徐清代表。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莲都区人大常委会、

莲都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