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74939Y/2021-31597 | 文号 | 丽医保发〔2021〕46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31号)规定,现对我市公立医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价格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公立医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详见附件)。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姓(不含名)、年龄、疾病诊断、收费价格等每日在院网上公开。
本通知自2021年6月30日起执行。
附件:肿瘤全身断层显像价格调整表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肿瘤全身断层显像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