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采纳情况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规范》 丽水市级地方标准意见的意见采纳情况
时间:2021-07-09 11:42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20年9月4日至9月13日,市人社局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发布关于征求《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规范》 丽水市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共6条,采纳6条。《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规范》 丽水市级地方标准意见修改后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2020年丽水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

标 准 项 目 名 称

《工程建设项目劳动者工资支付管理规范》

序号

章条编号

原  稿

标题名称+条款内容

修改建议/意见

修改理由

提出单位(处室)名称/个人姓名

处理意见

(采纳/未采纳)

理由

1

5.1.2

5.1.2 岗位匹配

施工单位应根据信息审核结果进行岗位分派,应对未成年工和女性工人进行岗位区分。

注: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建议删去应对未成年工和女性工人进行岗位区分。

因为相关法律中有规定未成年工和女性工人的事项,建议不要特意提出。

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采纳


2

5.1.3.2

5.1.3.2 签订劳动合同后,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培训。

建议另起一节入职培训,并将该条内容放进该节中。

该条内容并不属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范畴。

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采纳


3

5.2.4.3

5.2.4.3施工单位应根据汇总的考勤记录计算出勤天数,出勤天数的计算公式见式(1)。

建议将其删去,仅按照考勤记录进行考勤天数汇总。

目前丽水市域内尚未按照该方式进考勤计算。

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纳


4

5.2.4.4

5.2.4.4施工单位应根据出勤天数或工程量,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计酬方式足额核算工资:

a)按月发放工资的,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2天;

b)按日发放工资的,按出勤天数及日工资计算最终工资;

c)按工程量发放工资的,按劳动合同的规定计算工资。

建议将a)、b)、c)删去,改为施工单位应根据出勤天数或工程量,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计酬方式足额核算工资。

因为目前丽水市域内并没有明确按月或按日发放工资的具体要求。

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纳


5

5.2.4.6

5.2.4.6施工单位应让工人本人在工资确认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通过委托的商业银行进行工资代发,工资确认表见附录A。

建议改条与5.2.4.7交换位置。

因为实际操作中是先填写工资审核表,再填写工资确认表。

丽水市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采纳


6

5.3.2

5.3.2 退场登记

建议将标题名称改为离场登记。

因为实际中较多称之为离场,且这样修改与5.3 人员离场一致。

丽水市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采纳


注:回函无意见一并汇总统计。


 

附件 2

2020年丽水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表

标准项目名称


意见发出

及收回情况

①发送“征求意见稿”的情况:

£公文便函:市级收文单位家数___、县级收文单位家数___;

£工作条线:送达人数____(电话/微信/钉钉/办公助手/QQ/邮件等联系群/人)

£社会公众:途径种类数__ 征求次数___(公开网站/电视/报纸等)

②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的单位数: __个;

  收到“征求意见稿”后,没有回函的单位数:__个;

③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 __个;

  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无意见的单位数: __个。

反馈意见

覆盖面

(1)市级行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

□市级    行业主管(归口)部门:主要涉及:                         等   个相关业务处室或下属事业单位;涉及区域:□市直□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经济开发区)

□其他相关行业部门:主要涉及:                         等   个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

□专业标技委 □行业协会 □科研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 □大专院校

(2)县级行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

£县域地区个数    

□县级    行业主管(归口)部门:主要涉及:                         等   个相关业务科室或下属事业单位;

□其他相关行业部门:主要涉及:                         等   个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

□专业标技委 □行业协会 □科研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 □大专院校

(3)标准相关利益方:

□生产单位 □技术单位 □销售单位 □经营单位 □管理单位 □服务单位

□应用单位(使用单位)□评价单位 □其他单位  

 

 

 

公开征求意见链接:http://www.lishui.gov.cn/art/2020/9/4/art_1229265812_57272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