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本级融资担保行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9〕43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意见》(丽政发〔2020〕2号)文件规定,对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4-12月融资担保行业扶持政策予以兑现。
一、进行了审核。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了2020年4-12月担保费优惠补贴的材料,我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通过后,会同市财政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办和财政局对融资担保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并联系市信用办对该申报公司进行信用征询,信用上没有问题。
二、需要兑现的政策资金金额。2020年4-12月,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为116个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2.8951亿元,担保费优惠补贴316.7397万元。
现将这一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18日到8月24日。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
5.联系人:
丽水市财政局 赵 珊 0578-2669250
丽水市金融办 洪道兴 0578-2090820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