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丽水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0〕88号)等文件,经审核,决定拨付2021年第七批各有关医疗机构“一站式”实时结算产生的市本级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46545.13元,拨付明细如下。
一、本地(莲都区内)就医医疗救助资金共计46039.66元,具体如下:
(一)丽水市人民医院14336.04元。
(二)丽水莲都惠恩中医诊所50.64元。
(三)丽水市中心医院9400.12元。
(四)丽水市中医院13987.47元。
(五)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105.89元。
(六)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197.38元。
(七)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6.26元。
(八)丽水市妇幼保健院1738.19元。
(九)丽水汪氏伤科医院80.92元。
(十)丽水市陈威东诊所424.45元。
(十一)莲都区白云街道城西村第一卫生室92.10元。
(十二)丽水南山法朝骨伤医院222.54元。
(十三)莲都区石牛卫生院23.64元。
(十四)丽水市富岭卫生院(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85.84元。
(十五)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丽水市水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09.77元。
(十六)莲都南山法敏骨伤医院13.91元。
(十七)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80元。
(十八)丽水王栋诊所260.60元。
(十九)丽水莲都和一中西医诊所有限公司206.60元。
(二十)丽水市南城综合福利院医务室321.43元。
(二十一)丽水华侨医院有限公司187.75元。
(二十二)丽水志明中医综合诊所31.32元。
二、异地(莲都区外)就医医疗救助资金共计505.47元,拨付至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疗支出户,用于清算异地就医医疗救助费用,具体如下:
(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14.65元。
(二)金华市第五医院74.69元。
(三)青田县中医医院265.14元。
(四)云和县人民医院(云和县医疗健康集团人民医院院区)150.99元。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