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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G0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03 09:2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

会议G037号建议的答复

吴端成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G037号建议《关于加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收悉,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司法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教育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我市有近43万在校生,823所学校,是加强法治教育的重要群体和重要阵地。近年来,我市深化教育改革,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德育与法治教育并重,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一是法治教育队伍不断拓宽。全市共成立普法讲师团,全市共成立普法讲师团25个638人,普法志愿者队伍41个3254名,法治文艺队119个380人,普法联络员1385名,100%中小学聘请法治副校长,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9个。

二是法治教育模式不断成熟。立足校园法治需求,着力构建“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立体化法治教育模式。创新“学校+部门”“师资+阵地”模式,印发《丽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志愿者(团队)、基地名单》,以“点单”形式提供“定向”青少年公益普法,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效丰富各校“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实践教学载体。莲都区司法局联合团区委、峰启文化公益社等多家单位,通过“推出一块法治教育公益品牌、打造一个互联网公益课程系统、带出一群高素质的法治公益讲师、拥有一套精彩适用的讲座课件、建设一批法治教育基地和活动点”五个工作举措,逐步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业化、常态化、规范化。如景宁县司法局积极打造“四类课堂”,通过开设学校宣传“固定课堂”、家庭教育“互动课堂”、实践体验的“流动课堂”、部门联动的“帮扶课堂”这四类课堂,在全县25所中小学,2万多名学生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每季度一主题,分别为“春分化雨 法润童年”“夏日扬帆 法伴成长”“秋桂送爽 法护童年”“冬阳和煦 法暖童心”,四类课堂交替展开,每年开展各类活动30场次,有效培育青少年法治素养。

但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工程,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学校教育主阵地,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1.坚持课堂主渠道,精心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在中小学校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集中讲授宪法。开展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按不同的层次和深度,将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权力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权力救济等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教育相结合,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帮助青少年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2.坚持文化育人,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出台《丽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丽水市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等文件,以创建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在校园环境建设中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张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育人环节,至2021年丽水市共评出“依法治校示范校”104所。

3.坚持活动育人,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日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针对青少年心理特点,从传统式、单向式普法向体验式、互动式普法转变,以“画”法、“听”法、“唱”法、“说”法等多维度地普法手段,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趣味性和实效性。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法治教育师资力量

1.完善培养机制。将法治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全员育人制度,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心理健康教师为专业支撑、任课教师为成员的法治教育导师队伍。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提升教师群体的法治意识。

2.定期开展法治培训。每年利用暑期师德教育周,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设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从教育系统师资培训的顶层设计着手,将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到在职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把民法总则等法律知识作为一门基础课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规定学时数。

3.拓宽师资队伍渠道。出台《丽水市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建立法治副校长与特殊学生结对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推进“亲青帮”队伍建设,积极宣传“亲青帮”线上、线下平台,做好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三类专家平台注册工作。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增强法治教育工作实效

1.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制定新一轮丽水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中,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部门(单位)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充分运用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制定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借力第三方评估,开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考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推动实施、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格局。

2.搭建丰富载体,构建“四位一体”教育模式。构建“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法治教育模式,完善家校合作机制,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通过数字家长学校等平台进一步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的建设,重视养成教育,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通过“推出一块法治教育公益品牌、打造一个互联网公益课程系统、带出一群高素质的法治公益讲师、拥有一套精彩适用的讲座课件、建设一批法治教育基地和活动点”等工作举措,逐步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业化、常态化、规范化。  

3.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高度关注问题少年、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农民工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开展摸排建档工作。建立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和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以“事前预警,提前介入”为要求,加强问题学生道德、法治教育,高度重视校园欺凌整治,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学校与社区共建、警校共建、家校共建等共建活动,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发挥其资源优势,为青少年特殊群体开展“巡回法庭”旁听、“法律社团”等校外法治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惩戒”教育方式,强化青少年法律底线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江媛(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2626027   传真:2351535

邮编:323000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吴端成代表。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司法局,庆元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