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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1-32319 文号 丽教复〔2021〕19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G0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03 10:2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A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

会议G043号建议的答复


李凯等5位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G043号建议《关于要求支持缙云中学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自2019年实施“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以来,全市高中学校在培养基地建设、课程体系构建、评价方式创新、师资队伍配备、资源保障优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有意义的探索,但是依然存在师资水平不匹配、资源保障不适应发展、高层次人才培养不足等问题。根据你们的建议,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加快我市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

一、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下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1〕44号),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一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丽水市2021年高中段招生计划。二是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精神,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三是明确普高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四是优化普高录取办法,严格按招生计划、中考分数、名次号、录取批次、学校志愿、综合评价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录取。五是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市域创新计划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执行;市域创新计划特长生按《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市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六是完善分配生政策,从2021年秋季起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严禁选拔优秀学生搞人籍分离实施 “委托培养”等现象。

二、进一步提升市域创新班办学质量

(一)是综合现实基础,统筹推进课程体系建设。结合当地特色,凝练学校办学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建设与时代、社会需求紧密联系,学校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专业团体以及职业学校的合作,共同开发开设特色课程,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特色师资队伍。

(二)是突出培养培训,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力度创新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教师,加大力度培养复合型高中教师,确保学科教师结构合理、保障到位。推进特色学科名师培养,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组建特色学科名师工作室,打造特色学科名师培养基地。

(三)是大力深化教育科研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建立全市普通高中一校一周的调研指导,全方位全过程直接服务普通高中学校内涵特色建设。下步,全市进一步统筹安排教科研资源,支持学校按需进行学科教师校际交流、共享、调整,整合区域内学校、教研、高校等力量为学校特色发展提供必要专业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丽水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丽明(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2626025   传真:2351535

邮编:323000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李凯、应丽、朱唐洪、蔡国华、张轶欧代表。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缙云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