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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30 16:2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统计局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0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0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0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四、名词解释...............................................................................................................( 18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丽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以及能源、绿色发展、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协助管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省级统计事业经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

纳入丽水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丽水市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财务非独立核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565.72万元,支出总计1,565.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89.56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一是受职务职级晋升和奖金发放影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912工程项目经费;三是新增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四是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压减公用经费业务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35.0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3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94万元,占90.96%;项目支出135.3万元,占9.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5.72万元,支出总计1,565.7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89.56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一是受职务职级晋升和奖金发放影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912工程项目经费;三是新增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四是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压减公用经费业务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3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5%,主要原因是一是受职务职级晋升和奖金发放影响,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31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一是受职务职级晋升及奖金发放影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人口普查项目经费;三是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压减公用经费业务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3.93万元,占86.4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06万元,占9.29%;卫生健康(类)支出63.25万元,占4.2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5.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主要原因是受职务职级晋升及奖金发放影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7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职务职级晋升及奖金发放影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84.31万元,支出决算为6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活动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7.42万元,支出决算为4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6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8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4万元,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3人退休,2人调入,造成五险一金支出略有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4.04万元,支出决算为6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3人退休,2人调入,造成五险一金支出略有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23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83.56%,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4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且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占10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8万元,下降20.5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且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且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83.5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0团组,累计33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无来访外宾。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接待60团组,33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了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比2019年度增加94.07万元,增长65.80%,主要原因是资金管理口径调整,原业务类项目统计业务经费调到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业务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丽水市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统计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5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20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统计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及“20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战告捷。按照时间节点,我市顺利完成机构组建、试点培训、区划绘图、户口整顿、入户摸底、普查登记、比对复查、质量抽查等普查主体阶段工作。一是共建立市本级、10个县市区(含经济开发区)、173个乡镇(街道)和2042个村(居)普查机构;二是选聘1.3万余名“两员”开展普查工作,全市举办了普查业务培训班1期,共200余人次,加深了普查员对普查业务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为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在景宁县红星街道组织开展了全市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开展电子地图标绘、排查摸底、入户登记、比对复查以及事后质量抽查等试点全流程工作。四是投入大量经费用于人普宣传,开通了人口普查专栏,发送人普宣传短信,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征集以及投票、乡音说人普和“七彩画卷 共绘人普”以及举办“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系列活动。同时,市人普办还走进丽水电视台《百姓热线》直播间,与市民面对面,答疑解惑。注重依托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传播媒介,定期在官方微信发布人普工作动态,“丽水统计”微信公众号相继推出26期“普查进行时”系列人普宣传,开设11期“你问我答人普知识点”专栏解答群众关注的普查小知识,参加省人普办组织的“七人普”政务新媒体宣传作品评比活动,报送《人口普查,我们有“画”说》作品取得了最佳校园作品奖。五是普查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不重不漏,在全市各大新闻媒体、报纸、公众号上公布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咨询监督电话,方便群众联系当地普查办。向“三无”人员发送短信。通过电信、移动两家通讯公司检索该人员正确的手机号码,并向他们发送对应普查办的联系电话,请他们尽快与普查办联系,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临时增加工作内容,人口普查经费不足,少量费用从“20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中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意识,抓好预算编制;二是合理规划全年工作,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20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31万元,执行数为65.30万元,完成预算的77.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综合统计、核算、科技和妇女儿童监测统计、能源统计、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服务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农村统计、统计教育培训、粮食生产统计监测、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统计监测、5‰人口抽样调查等18项统计专业业务工作。二是开展“12340”政府统计调查项目13个,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对丽水市企业的影响、新冠肺炎对丽水市居民的影响、居民疫情后旅游意愿影响、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五水共治”群众幸福感指数、脱贫攻坚工作评估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12340”知晓率专项调查、“居民养老情况”专项民意调查、交通出行满意度调查、全市乡镇(街道)政治生态排行榜社会调查、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群众满意度调查。三是统计产品层出不穷,结合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开展成效统计并编撰形成《百山祖国家公园成效统计》一书,结合“丽水之赞”两周年发布《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三项指标续写全省第一》文章,结合丽水撤地设市发布《新丽水 大跨越——丽水撤地设市二十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在全国率先开展GDP和GEP双转化研究,撰写了《丽水市GDP和GEP转化研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统计方法》,荣获全省统计学会课题研究二等奖。四是保障业务正常开展的会议、培训等支出。五是开展统计法治监督检查,市级层面累计核查企业(项目)273家(个)。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全市共自查企业3860家,现场抽查514家,并对5个县局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核查规模以上企业50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项目执行率没有达到100%;二是因普查经费不足,支出了少量人口普查工作费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意识,抓好预算编制;二是合理规划全年工作,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执行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结论

备注

预算

金额

实际支出金额

执行率

预期绩效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

丽水市统计局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

70.00

70.00

100%

1、认真组建市、县两级人口普查机构,明确任务分工。2、普查登记按时完成率达到100%。12月底前完成人口普查登记工作。3、通过开展普查登记、普查宣传等,提高数据准确率。4、通过人口普查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等状况,更加精准把握各类生产要素、经济内生动力等变化,也才能充分发挥人口因素在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城乡区域布局、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完成既定目标

优秀


2

丽水市统计局

20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

84.31

65.30

0.77

1、租赁场地及线路,维护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平台的正常运行。2、支付调查人员劳务费、调查电讯费等业务费用,开展“12340”政府统计调查项目不少于10个。3、完成2020年国家、省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4、开展各项统计信息化建设;5、组织实施全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以及能源、绿色发展、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等统计专业业务工作。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的普查工作。5、召开统计业务会议,部署统计工作,完成统计任务。6、通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疫情等影响,基本完成

优秀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丽水市统计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状况进行了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0年度我局决算收入1,565.72万元,决算支出1,496.2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9.48万元,自评结论为“优秀”。2020年,全市统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统计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的目标任务,全力以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统计工作有序推进。财务管理方面,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依时依规公开单位预决算,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流程,全局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保质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体完成的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全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2020年,丽水市人普办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共成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普查领导机构173个,有力保障普查各项工作开展。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形式开展宣传发动,营造“人人知人普”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两员”选聘及业务培训,确保1.3万余名“两员”能够胜任普查需要。6月下旬在景宁县红星街道开展全市人口普查综合试点,10月中旬顺利开展入户摸底,11月正式启动入户登记。

(二)抓出数据质量管控质效。以执法检查的标准实施数据质量核查,市级层面累计核查企业(项目)273家(个)。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全市共自查企业3860家,现场抽查514家,并对5个县局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核查规模以上企业50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全市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单位363家,其中“双随机”295家;立案查处企业22家,实施警告并罚款行政处罚24家(其中:2019年立案到2020年结案的有10个案件),罚款金额9.54万元。

(三)紧扣节点加强统计监测评价。立足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十三五”发展规划收官之年等重要节点,先后开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文化发展指数、科技进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等统计监测,其中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成效显著,取得了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增幅连续五年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四)聚焦重点加强发展成效统计。结合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开展成效统计并编撰形成《百山祖国家公园成效统计》一书,结合“丽水之赞”两周年发布《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三项指标续写全省第一》文章,结合丽水撤地设市发布《新丽水 大跨越——丽水撤地设市二十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

(五)率先开展GDP和GEP转化课题研究。在全国率先开展GDP和GEP双转化研究,撰写了《丽水市GDP和GEP转化研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统计方法》,荣获全省统计学会课题研究二等奖。

(六)各项社情民意调查富有成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民生民意、考核评价,创新运用“面访+电访”调查方式,全年共组织完成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五水共治”群众幸福感指数、脱贫攻坚工作评估调查等13项社情民意调查,其中有4篇调查专报获市领导批示,进一步发挥出民调辅助领导决策的积极作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附件1:丽水市统计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市统计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