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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人大:以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1-09-15 09:4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网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再次站在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和优势所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近年来,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忠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用真心真情谱写了一曲全过程人民民主交响曲。

“经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投票表决,确定丽水市2021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为:推进助老济困、加强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解决停车难、推进交通安全畅行、建设‘五分钟社会应急救护圈’、完善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设施、完成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食堂‘微改造’、关爱健康免费筛查、为市民‘码上办事’提供便利、强化食品安全。”在今年2月举行的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当主持人宣布丽水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结果后,现场响起了热烈掌声。

自2018年丽水市首次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以来,这已是该市第四年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科学民主的制度设计,让民生实事项目从征集、票决到最终“落地生根”的过程接地气、汇民心、聚民力,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民生实事,关乎民心。作为人大代表,我们有责任选出符合民意、贴近民意、惠及民众的民生实事项目。”市人大代表章金宝深有感触地说道。

而实事项目要真正落地见效,离不开人大的监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组建10个监督小组,对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程监督。自7月份开始,各监督小组就分别到各县(市、区),通过实地走访察看、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座谈交流以及查阅资料档案等方式,对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有效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据了解,近年来,丽水市除了票决出本年度10件民生实事外,还对上一年票决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以投票的方式决定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使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来,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

“法者,治之端也。”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丽水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开门立法,积极拓宽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依法、科学、民主立法,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不断提升法规质量。

今年7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丽水市革命保护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浙江省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类地方性法规,为守好红色根脉、传承红色基因保驾护航。在制定《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采用“边调研、边起草、边研究、边修改”的形式进行,并在革命遗址集中的村镇设立 5 家动态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遂昌王村口、龙泉住龙等地开展多轮调研,摸清各地红色资源保护状况,对立法中涉及的革命遗址概念界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保护管理人职责、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深入分析和研究,其中针对条例草案就召开各类座谈会20 余场,参会 400 余人次,征集到意见、建议2500余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构建全方位的立法信息公开机制,就是要保障协商主体的知情权。在具体立法过程中,无论是编制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还是征集年度立法计划,以及每部法规草案起草时,市人大都坚持并注重在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丽水人大还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探索将辩论机制引入到地方立法工作中。在制定《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保护管理条例》等2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地方性法规过程中,专门组织召开立法辩论会,邀请法规涉及的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利益群体代表、人大代表、律师和立法专家代表等组成参辩人员,围绕相应辩题展开立法辩论。通过立法辩论为利益相关方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充分阐述意见、表达利益诉求、达成立法共识。

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也是法律规定的若干情形。为提高决策的民主化水平,不断改进人大工作,自去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便将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形成一项常态化机制。会议期间还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大代表是人大制度的践行者、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必须要自觉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履职的基本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也认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体现了市人大对代表的尊重和重视,拉近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距离。在日后的工作中,必须结合全市大局和人大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反映群众呼声,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上,丽水人大始终把“丽水之干”的行动旗帜高高扬起,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充分发挥人大的政治优势、职能优势和组织优势,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为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贡献更多人大力量。

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徐小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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