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4589X/2021-3373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建设局:
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62号重点提案《关于提高我市园林绿化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该建议对我市当前政府投资的园林工程项目建设现状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规范我市政府投资的园林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加强在招投标过程中市场诚信的应用,强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市场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中心一直致力在规范我市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加强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监管。
一、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积极协同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全力协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建筑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二、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我中心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各行政监督部门加强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强制性资格条件,推行招标文件审查制度。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杜绝场外交易,强化评标过程监管,规范招标评标活动。
三、督促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我中心要求各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质量、安全、合同、造价管理等法定职责,增强参建各方合同意识,加大围标、串标及违法转分包的检查督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下步,我中心将继续协同全市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力度,配合行政部门强化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动态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规范我市政府投资的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提高园林项目的建设质量,促进我市园林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