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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58号
时间:2021-09-17 10: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莲都区碧湖镇人民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文一楼—环西路段)建设项目,拟征收莲都区碧湖镇上街村、河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莲都区碧湖镇镇上街村、河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884公顷(11.826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碧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莲都区碧湖镇人民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文一楼—环西路段)拟征收红线图.pdf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