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6894/2021-33308 | 文号 | 丽经信投资〔2021〕22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考核管理细则(试行)(丽经信投资〔2021〕22号,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21年7月23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细则》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的考核管理,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办发〔2021〕11号)、《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丽经信投资〔2019〕13号)特制定本办法。
二、《细则》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办发〔2021〕11号)、《丽水市工业设计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丽经信投资〔2019〕13号)
三、《细则》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答:鼓励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加大与基地所在地块状经济的制造企业合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资源向基地集聚,提高设计成果转化值,推进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为地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服务。
四、《细则》的总体框架是怎么样的?
答:文件正文明确了考核对象、体系、程序三个方面。附件一个。
五、考核对象有哪些?
答:经市经信局认定的丽水市工业设计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
六、考核体系是什么?
答:基地考核指标分十个一级指标,下设19个二级指标,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70分以上(含),小于85分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含)、小于7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七、考核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考核周期及时间。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一次,指标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2.上报材料。市经信局于1月份下发通知,各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撰写自查报告,提供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属于各县(市、区)、丽水开发区的基地须经属地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要求材料真实、可靠。
3.组织考评。考核以书面打分为主,按照各分行业基地或专业基地上报的材料,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实地核查。
4.一票否决。凡当年园区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或环境安全事故的、有重大信用问题的、考核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核一律不合格。
5.审定公布。市经信局将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细则》执行时间是?
答:本办法自2021年开始执行。
九、考核结果可以享受的政策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范围、资金额度、兑现规定、执行期限等均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发〔2021〕12号)执行。
政策原文:http://www.lishui.gov.cn/art/2021/9/2/art_1229286857_2349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