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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2-30703 文号 丽教计〔2012〕66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2-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2 17: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市直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系统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现结合实际,就市直各单位(含学校、幼儿园,下同)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廉洁、节俭、增效”目标,坚决把中央和省、市的有关厉行节约规定落到实处,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实行财务单独列项制度。2012年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不得超过财政年初的控制数。继续压缩公用经费,进一步健全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耗材、节约会议开支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用能行为。

二、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务车辆管理推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建立车辆档案和公车用油明细台账,定期对公务用车行驶公里、油耗、维修、安全等情况进行分析、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012年公务车消耗费用要严格控制在已下达的年初预算控制数之内。

(二)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或以任何理由擅自绕道、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坚决制止组织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或出席一般性国(境)外国际会议和论坛,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的单位视为无出国(境)任务安排。

(三)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的数量和规模,出差安排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行电子文件和目录索引,提倡以电子方式整理工作材料,尤其是检查考核的台账资料,应减少打印、复印材料造成的资源浪费。

(四)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控制接待经费支出,不超标准接待,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均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实行“一事一结”。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卡制度、备案制度和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公务接待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务接待情况。

(五)严格控制论坛、庆典等活动。严格控制举办的论坛、校庆等庆典的数量、规模、标准及开支,要对拟举办的论坛、校庆等庆典开展自查自纠,对确需举办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对厉行节约工作的检查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负总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政策法规,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收到本实施意见后,应结合实际,细化量化控制指标和节约措施,制定出台厉行节约实施方案,在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计财处备案。

(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厉行节约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检查考核,严肃追究责任。继续加强财务检查力度,重点对落实各级厉行节约政策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单位厉行节约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厉行节约工作不落实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因监管不力导致经费超支,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弄虚作假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纪委、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查处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