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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09-22 09: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城桥亭路与七百秧街交叉口东南侧D-30-1、D-30-2地块工地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成品油)及涉案运输工具、设备(车牌号为冀F56397油罐车1辆、无号牌大运牌牵引车1辆、号牌为苏BD393挂车1辆),现场无人认领。2021年6月2日本局依法在丽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货物查获地发布公告,告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到本局认领或主张权利,在公告期内无人认领。

2021年9月14日,本局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收缴涉嫌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以及涉案运输工具、设备的行政处理决定,特此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本局将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处置,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人:王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8-2661037、266103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11楼1121室、1113室)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