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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1-33885 文号 丽教基〔2021〕76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丽水市中小学生五大联赛竞赛规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5: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四大联赛组委会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省学生阳光体育四项联赛竞赛规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2022学年学生五大联赛的竞赛规程的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活动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校园体育活动和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附件:1.ZSTL 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丽水赛区竞赛规程

          2.ZSBL 浙江省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丽水赛区竞赛规程

          3.ZSFL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十届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4.丽水市第八届中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5.ZSSL 浙江省第七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丽水赛区暨丽水市第八届游泳联赛竞赛规程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ZSTL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

丽水赛区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待定)

三、比赛阶段

第一阶段:校级赛,由全市各中小学在校内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比赛。时间为2021年9月底之前。

第二阶段:县级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中小学参加的比赛,赛出各县(市、区)各组别的冠军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前。

第三阶段:市级赛,由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各县(市、区)的冠军队参加的团体比赛,赛出市级比赛各组别的冠军队。比赛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9日-10月31日(暂定)。比赛地点:待定。

第一、二阶段小学的比赛,以培养兴趣,争取更多学生参与活动为目标。在组织形式、比赛方法、比赛内容、年级段的划分上可以根据各地、各校的实际,改革创新。如颠球、对墙击球、左右手各一块板来回颠球等均可以作为比赛内容,结合单打、双打,使比赛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具体竞赛办法由县(市、区)和学校制定。

四、竞赛办法

经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两个小组前2名的球队进行交叉淘汰赛制,决出1—4名;两个小组第3名直接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5—6名。比赛采用11分制,采用3局2胜制。

团体比赛形式:

男、女团体赛形式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四场单打和一场双打)。

比赛顺序是:

第一场 A—W、第二场 B—X、第三场 B/C—W/Y、第四场 D—Z、第五场 A(C)—X(Y)。

每场比赛采用3局2胜制。

根据上述赛制出场要求,须明确如下内容:

1.每队必须有四名队员参赛;

2.同一名运动员不能连续两场单打;

3.每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场团体赛中最多出场2次;

4.前三场必须不少于3人出场,赛至第四场时4人必须全部出场。

5.比赛前教练须将前两场单打比赛的名单上报给裁判,直至第二场单打比赛结束,教练可以根据场上局势,再将后三场比赛的出场队员名单上报给裁判。

五、分组

组别:设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六、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职(运动训练专业除外)〕、初级中学(初中)、小学。各类教育集团下属的分校(校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以分校或校区名义参赛,不得以集团名义联合组队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染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三)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的外来务工子弟(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1—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不得参加。

(五)参赛学生的年龄及年级和比赛年限规定学段标准(即高中为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初中比赛年龄为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比赛年限为三年)。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六)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如本联赛补充通知里有具体限制参加的赛事目录的,请按补充通知执行。如没有目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八)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不得参加比赛。

七、报名

(一)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l人及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其中领队、工作人员必须是学校在职教师。

(二)参加第三阶段市级赛的球队除高中组外,必须是参加第二阶段所在县(市、区)选拔赛各组别第一名的球队,凭各县(市、区)教育局比赛成绩公示文件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名,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组别第一名的球队参加市级赛。

(三)所有参加市级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籍系统打印)、赛前半个月内的体检合格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运动员参赛证(组委会统一制作)。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县级赛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于2021年10月15日前登录市教育局报名系统(lsjkcz.yunqilab.cn)完成网上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57070921。同时将参加市级赛各组别参赛队的报名表、比赛照片单(合影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纸质和电子稿一并上交给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2626086,电子信箱:105721672@qq.com。

八、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前六名的球队分别授予团体奖牌,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二)本次联赛各组别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各1名,办法另定。

(三)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第十三届ZSTL丽水赛区各组别最佳球员1名,优秀运动员5名。

2.第十三届ZSTL丽水赛区各组别最佳教练员各1名,优秀教练员各3名。

3.第十三届ZSTL丽水赛区优秀裁判员5名;

九、资格审查

(一)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丽水赛区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学生乒乓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第十三届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纪律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将上缴组委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参赛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十一、重点强调

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十二、其他

比赛用球(参照省规程):本次比赛采用40+三星白色球。


ZSTL浙江省第十三届

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报名表


单位


代表县(市、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参加赛事

省第十三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

联系电话


参赛组别


县赛成绩


领队


教练


工作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ZSTL浙江省第十三届

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照片单


学校:               领队:            手机:         

教练:       手机:          教练:       手机:


球队合影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附件2:

ZSBL浙江省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丽水赛区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丽水职高、丽水二中(暂定)

三、比赛阶段

第一阶段:校级赛,由全市各中学在校内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篮球比赛。时间为2021年9月底之前。

第二阶段:县级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中学参加的比赛,赛出各县(市、区)、市直属各组别的冠军队。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之前。

第三阶段:市级赛,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属冠军队参加的比赛,赛出市级比赛各组冠军队。比赛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10月22日,比赛地点:丽水职高、丽水二中。

四、分组及参赛单位

(一)组别:设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中职男子组。

(二)参赛单位:各县(市、区)高中男子、女子组和初中男子、女子组冠军队,市直属学校高中男子、女子代表队和初中男子、女子组冠军队、中职校男子队。上届市级赛相关组别冠军队(市直属高中段学校除外)所在的县(市、区)可派两支同组别的队伍参赛。中职组前三名晋级参加高中组比赛。

(三)比赛采取赛会制形式完成阶段比赛。

五、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省内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职(运动训练专业除外)〕、初级中学(初中)。各类教育集团下属的分校(校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以分校或校区名义参赛,不得以集团名义联合组队参赛。

(二)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的外来务工子弟(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1-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不得参加。

(四)参赛学生的年龄及年级和比赛年限规定学段标准(即高中为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初中比赛年龄为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比赛年限为三年)。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五)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如本联赛补充通知里有具体限制参加的赛事目录的,请按补充通知执行。如没有目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六)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不得参加比赛。

六、报名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4人(到赛地运动员不得超过12人)。

(二)所有参加市级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赛前半个月内体检合格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和竞赛证。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必须于2021年10月8日前,登录市教育局报名系统(lsjkcz.yunqilab.cn)完成网上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57070921。同时将参加市级赛各组别参赛队的报名表准确填写球队、身高、体重、号码、合影(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的纸质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2626086,在寄原件的同时,还需将电子报名表和比赛合影及运动员照片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05721672@qq.com

七、比赛办法

(一)根据上届名次进行蛇形分组,若有名次队伍本届未参赛,由后面名次队伍依次递进,新进队伍经抽签落位,经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2个小组前两名的球队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进行冠亚军比赛,负者进行争夺第三名的比赛。两个小组第3名的球队将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5-6名。

(二)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另行通知)。

2.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其中、初中组男女比赛时间为32分钟(分四节,每节8分钟)。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3.比赛采用十人制。比赛开始前,各队12名队员由教练员分成二组,并将上场名单提交记录台,分别参加第一节和第二节的比赛,第三、四节上场队员不限。比赛开始前,不管何种原因,某队不足十人时,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4.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染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5.各个代表队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每场比赛领队需到场组织,领队未到现场,本场比赛0︰20判负。

八、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冠军、亚军、季军、四至六名的球队授予奖匾,全体队员授予荣誉证书。

(二)本次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三)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ZSBL浙江省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丽水赛区初中、高中男子、女子、中职校男子篮球联赛最有价值球员各一名,优秀运动员5名;

2.ZSBL浙江省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丽水赛区初中、高中男子、女子、中职校男子篮球联赛最佳教练员各一名,优秀教练员5名;

3.ZSBL浙江省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丽水赛区优秀裁判员5名;

九、资格审查

(一)浙江省第十五届篮球联赛丽水赛区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纪律处罚条例》及《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管理手册》予以处理。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失败,申诉费将上交浙江省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丽水赛区组委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参赛队,将取消个人或参赛队伍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联赛手册》进行处罚。

十、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十一、其它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中学生篮球比赛的“人身意外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并附加壹万元的医疗保险),时间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本次联赛的比赛指定用球为“米格尔”牌篮球,男子组用球为MB788篮球,女子组用球为MB688篮球(参照省规程)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ZSBL浙江省第十五届

中学生篮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报名表


学校


代表县(市、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参加赛事

省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丽水赛区比赛

联系电话


参赛组别


县赛成绩


领队姓名


教练姓名


工作人员姓名


运动员有关信息

序号

姓名

号码

身高

体重

身份证号

1


4




2


5




3


6




4


7




5


8




6


9




7


10




8


11




9


12




10


13




11


14




12


15




13






14






15






16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                           县(市、区)教育局

盖章                                  盖章

ZSBL浙江省第十五届

中学生篮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照片单


学校:

领队:    手机:     教练员:         手机:

姓名:

身高:

体重:

号码:

姓名:

身高:

体重:

号码:

姓名:

身高:

体重:

号码:

姓名:

身高:

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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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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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高:

体重:

号码:

照片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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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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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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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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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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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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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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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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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号码: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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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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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ZSFL浙江省第十三届

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暨

丽水市第十届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暂定)

三、比赛阶段

(一)第一阶段:足下生辉活动(“校长杯”校内联赛)。由全市各中小学在校内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的足球活动或比赛(形式不限,各地各单位根据情况因地制宜)。

开展时间:2021年9底前完成。

活动地点:全市各中小学校。

(二)第二阶段:小鬼当家赛(校园足球市级联赛分区赛)。在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下,开展小学5人制、初中8人制、高中(中职)11人制的比赛,赛出县(市、区)、市直属各组别名次。相邻县、(市、区)可设为一个赛区,各赛区每个组别参赛队不得少于4支。

比赛时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比赛地点: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

(三)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在市教育局、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下,各县(市、区)各组别冠军队、市直学校高中组(含中职)、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未获得县(市、区)冠军,但获得上届市级联赛前六的球队)参加,赛出市级联赛男女各组别名次。

比赛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暂定)

比赛地点: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

四、比赛分组

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高中(中职)男子组、高中(中职)女子组

五、赛制说明

比赛

形式

球员数量

(人/队)

换人

规则

场地大小

(宽x长)(m)

比赛

时间

中场

休息

球门大小

(高x长)(m)

5人制

8-10

不限

15-25x25-42

20’x2

5’-10’

3.5

4

2x3

8人制

12-14

不限

40-50x60-70

30’x2

10’

5

2x5

11人制

14-18

不限

45-90X90-120

40’X2

15’

5

2.44X7.32

小学组为5人制比赛,实行特定的规则,每队报名时必须有3名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且在每场比赛时必须上场1名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比赛实行“室内5人制足球规则”及相关条款。初中组为8人制比赛,实行8人制足球规则。高中(中职)组为11人制比赛,实行11人制足球规则。

六、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省内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职(运动训练专业除外)〕、初级中学(初中)。各类教育集团下属的分校(校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以分校或校区名义参赛,不得以集团名义联合组队参赛。

(二)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1-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不得参加。

(四)参赛学生的年龄及年级和比赛年限规定学段标准(即高中为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初中比赛年龄为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小学比赛年龄为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比赛年限为三年)。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五)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如本联赛补充通知里有具体限制参加的赛事目录的,请按补充通知执行。如没有目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六)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不得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如果各组别报名队数小于6支球队,则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最终名次。各组别报名队数如果达到6支队伍即“分两个阶段进行”。

(二)若“分两个阶段”则按以下方法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按上届比赛的名次蛇形编排,未参加的队伍则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3名决5—6名。(具体分组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决定名次办法:

1.所有比赛将采用每场决出胜负制,常规时间内为平局则直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2.单循环赛积分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等队之间,如果相互比赛净胜球与进球总和也相等,则按同一循环比赛净胜球和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E.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四)竞赛规则相关规定:

1.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黄牌记录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2.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规则规定人数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含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3.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点球)直至比赛结束。

4.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时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5.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足球袜、皮面胶钉足球鞋和护腿板(不符合要求不得参赛)。场上队长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6.各个代表队须有学校领导带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每场比赛领队需到场组织,领队未到现场,本场比赛0︰3判负。

八、报名

(一)5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0人(不得少于8人),8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4人(不得少于12人),11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8人(不得少于14人)。

(二)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学生基本信息表、所有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意外伤害险投保凭证(每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并附加壹万元的医疗保险,已参加本年度全省统一校园足球保险的运动员不需另外保险),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代表队必须于2021年10月25日前登录市教育局报名系统(lsjkcz.yunqilab.cn)完成网上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57070921。同时将报名表、照片单电子稿以钉钉的形式交至丽水市校足办,联系人:金伟建,联系电话:13567608829。

九、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冠军、亚军、季军、4—6名的球队授予团体奖牌或奖杯,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二)本次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三)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各组别单项奖:

1.小学、中学最佳球员各1名;

2.小学、中学最佳教练员各1名;

3.小学、中学优秀教练员各5名;

4.优秀裁判员5名;

十、资格审查

(一)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纪律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将上交大赛组委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参赛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十二、其他规定

(一)未投保“意外伤害险”的参赛队员,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比赛队伍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l.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比赛期间,纪律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丽水市第十届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报名表


单位


代表县(市、区)


单位地址


参赛组别


领队


手机


主教练


教练


教练

手机


主教练

手机


医生(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号码

身高(cm)

体重(kg)

身份证号

1


1




2


2




3


3




4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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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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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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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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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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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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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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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

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丽水市第十届校园足球联赛照片单

学  校:

领  队:      手机:     

主教练:      手机:      教练:      手机: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附件4:

丽水市第八届中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4月中旬,比赛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县(市、区)必报高中男子、高中女子、初中男子、初中女子组各组别参赛,凭各县(市、区)教育局公示文件报名,上届市级赛相关组别冠军队所在的县(市、区)可增加一支队伍参赛,市直属学校各组别冠军队参加市级比赛。

(二)每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4名(到赛区12名)。各队可报总领队和工作人员各1名。领队由校级领导担任,并带队到场比赛,领队缺席则该场次判负。

五、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省内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职(运动训练专业除外)〕、初级中学(初中)。各类教育集团下属的分校(校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以分校或校区名义参赛,不得以集团名义联合组队参赛。

(二)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的外来务工子弟(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1-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不得参加。

(四)参赛学生的年龄和比赛年限按各学段的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要求进行(即高三年级比赛年龄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出生,比赛年限为1年。高二年级比赛年龄为2004年至2005年出生,比赛年限为2年。高一年级比赛年龄为2005年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比赛年限为3年。其它年级依此类推)。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五)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如本联赛补充通知里有具体限制参加的赛事目录的,请按补充通知执行。如没有目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六)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以及超过比赛报到时限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六、资格审查

(一)必须认真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树立良好赛风”的要求,体现教育部门举办体育竞赛的育人宗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严格审查并负责,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项替等行为。

(二)各单位的参赛报名材料和填报栏目不得缺少和遗漏,否则作为资格不符不予安排报名和比赛。

(三)主办单位在报名后、比赛中和比赛后都要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换和补报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和获得的名次,没收参赛保证金,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的可以及时举报。

七、竞赛办法

(一)男女组比赛都使用符合国际排联标准的硬排球。

(二)如报名少于七个队(含七队),比赛采用单循环制;七队以上则采取分组循环加交叉淘汰赛制;参赛队均通过抽签决定比赛分组。

(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并作如下规定:

1.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25分制,第三局为决胜局采用15分制。

2.球网高度为高中男子组2.43米、女子组2.24米;初中男子组2.35米、女子组2.20米。

3.比赛服装:各队服装样式必须统一、整齐和颜色一致,上衣号码为1-20号,胸前号码至少高10厘米,身后至少高15厘米,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四)名次排列方法:循环赛按比赛积分排列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Z值[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C值[C值=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高者名次列前。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别录取高中、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前六名,对获得前六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单位、优秀运动员和优秀教练员、裁判员(办法另定)。

九、报名

(一)各参赛队将报名表及参赛照片单的电子版上交至各县(市、区)教育局。电子照片要求用近期二寸红底彩照,另交一张全队合影照(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电子照片。

(二)报名表及照片单的各栏目应认真填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在2022年3月25日前登录市教育局报名系统(lsjkcz.yunqilab.cn)完成网上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57070921。同时将参加市级赛各组别参赛队的报名表、比赛照片单(合影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纸质和电子稿一并上交给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2626086,电子信箱:105721672@qq.com。

十、其它规定

(一)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身体检查,要确认其身体健康可以参加比赛,并在报到时出具体检证明。

(二)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全部参赛运动员的下列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学校盖章)。

2.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过期、临时身份证不能参赛)。

3.运动员体检表(同一医院,每人一份)。

4.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原在学校的平安保险等不能替代)。

(三)各地参赛队在报到时一次性向大会组委会缴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用于对该代表队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损坏公共设施,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如无有关问题,抵押保证金在赛后退还各队。

(四)球队领队需由校级领导担任,每场比赛领队必须到场组织管理,领队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中层以上干部负责管理,比赛中领队未到场的当场比赛0:3判负。

(五)各参赛队往返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丽水市第八届中学生排球联赛报名单


学校


组别


球队领队


教练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丽水市第八届中学生排球联赛照片单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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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ZSSL 浙江省第八届

中小学生游泳联赛丽水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待定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有关学校代表队。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暂定于2022年7月下旬,比赛地点(待定)

四、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和初中组:


高中男子

高中女子

初中男子

初中女子

50米自由泳

100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

400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100米蛙泳

200米蛙泳



50米仰泳



100米仰泳

200米仰泳



50米蝶泳



100米蝶泳

200米蝶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模拟救生



4×100米自由泳接力

4×100米混合泳接力

50米双人拖带

50米负重自由泳

(二)小学组:

1.13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混、400 m自。

2.12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3.11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4.女子10岁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5.男子10岁以下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6.女子9岁以下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 m自。

7.13岁组:

男、女4×50m自接力。

8.11-12岁组:

男、女4×50m自接力。

9.10岁以下组:

男、女4×50m自接力。

六、参赛办法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染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三)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1-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不得参加。

(五)参赛学生的年龄及年级和比赛年限规定:

初、高中三年级仍实行原标准(即高三年级比赛年龄为2003年至2004年出生,比赛年限为1年。初三年级比赛年龄为2006年至2007年出生,比赛年限为1年)。初、高中一、二年级则实行新标准(即高一、二年级比赛年龄为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初一、二年级比赛年龄为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小学组:

13岁组: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男子10岁以下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10岁组: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女子9岁以下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如本联赛补充通知里有具体限制参加的赛事目录的,请按补充通知执行。如没有目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八)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不得参加比赛。

(九)比赛报到时未携带全部规定证件以及超过比赛报到时限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十)每校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初中组、高中组男女可各报8人,小学每组男女分别各报4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参赛,可兼报接力。

七、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六名。

(三)50米双人拖带:二人从池端水中出发。当听到各就位信号后,拖带者一手抓握仰泳出发握手器(被拖带者一手抓握仰泳出发握手器或扶池边,另一手持浮漂)等待出发信号,当听到出发信号后迅速从池端出发;被拖带者在拖带者出发后双手抓扶浮漂从池端出发。在游进过程中,拖带者泳姿不限,被拖带者只准打腿前进,双手均不得划水,也不得放开浮漂,否则即算犯规。当拖带者游到终点并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壁即算完成比赛,立即停表。

(四)50米负重自由泳:由水中出发。当听到各就位信号后,一手抓握仰泳出发握手器,另一手持重物(2公斤)等待出发信号,当听到出发信号后迅速从池端出发,游进和到达终点均按自由泳规则执行,到达终点时可以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壁,但不得以重物触壁。

(五)抛绳救生(两人一组,每校限报一队,男女不限):

        抛绳救生泳道设置见下图:



A竞赛方法:

运动员以大会指定绳索施救一名离池岸12米(小学为10米)远的溺者(须是本队性别相同队员扮演溺者),限时45秒,抛绳次数不限。

开始前,绳的一端由溺者下水后拉直并放在游泳池12米(小学为10米)界限后,绳另一端则由抛绳施救者握住。

运动员必须在2.5米×20米的抛绳区进行比赛,而溺者在开始比赛前必须以单手握着水中出发线。发令员发出“比赛开始信号”,岸上施救者以最快时间将绳收回而后再抛至溺者。溺者抓住绳后,岸上施救者方拉绳将溺者拖回池边。溺者被拖行时须以双手握住绳索,双脚可以协助前进。溺者以手触池壁,完成比赛。

绳长:初中、高中比赛用绳长16米,小学比赛用绳长14米。

B犯规:

(1)将绳索改造。

(2)戴手套或辅助物。

(3)比赛信号开始前收绳。

(4)溺者在抓到绳前放开水中出发线。

(5)比赛时,离开抛绳区。

(6)施救者将溺水者拉回岸途中,溺者松脱绳索。

(7)溺者划手协助前进。

(8)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将溺者救回。

(9)施救者在规定时间45秒内双脚同时离开出发平台。

(10)溺者到终点时,没有触池壁。

(六)模拟救生:

A竞赛方法:

(1)通过模拟游泳池突发事件,评估参赛队水上救生员的观察判断、应变及施救能力。

(2)比赛形式以4人(或少于4人)为一队。

(3)比赛开始前,为确保公平竞赛,所有参赛队都要在一处安全区隔离,避免看到比赛情形。

(4)比赛时间为2分钟。当发令员发出“比赛开始信号”(枪声、电笛),各参赛队在2分钟时间内处理游泳池的n个突发模拟溺水事件。救生竞赛假人“CPR”模拟假人,及7至14名模拟意外事故的人员扮演受害者、旁观者、泳客等不同角色,分布于泳池四周或泳池中。运动员可根据溺水者情形,利用泳池周围、泳池内所有可用的器具进行施救。参赛队队长举手示意比赛完成或发令员发出“比赛结束信号”(枪声、电笛)为比赛结束。

B犯规:

(1)参赛队以外的本队人员向参赛队提供援助、提示或建议。

(2)携带任何通讯器材进入安全区。

(3)使用比赛区域以外的物件。

(4)行为或说话上对模拟人员造成伤害。

模拟救生为团体项目,此项必报,规程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抛绳救生和接力赛双倍计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各单项比赛不足六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二)抛绳救生项目每校必需报名参赛,队员可赛前填报更换,此项未参赛不参加团体评奖。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2年7月10日前登录市教育局报名系统(lsjkcz.yunqilab.cn)完成网上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57070921。同时将参加市级赛各组别参赛队的报名表、比赛照片单(合影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纸质和电子稿一并上交给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2626086,电子信箱:105721672@qq.com。

2.各队报名后的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换;未报足名额的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学籍信息表、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丽水市第八届游泳联赛竞赛规程报名表

序号

姓名

学籍主号

性别

年龄

50米自

100米自

200米自

400米自

50米蛙

100米蛙

200米蛙

50米仰

100米仰

200米仰

50米蝶

100米蝶

200米蝶

200米个混

50米双人拖带

50米负重自由泳

抛绳救生

4×100米自接力

4×100米混合接力

4×50米自接力

4×50米混合接力


模拟救生


张三

332501200310012345

12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员:        联系电话:        ;教练员:        联系电话:


参赛学校(盖章):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丽水市中小学生五大联赛竞赛规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