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44477/2014-30954 | 文号 | 丽环发〔2014〕42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4-0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环保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
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 维护排污权交易市场秩序, 根据《 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丽政发[ 2013]74 号), 我局制定了《 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规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规则(试行)》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