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44477/2014-30969 | 文号 | 丽环发〔2014〕30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4-05-28 | 有效性 | 废止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
各县(市、区)环保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
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 维护排污权交易市场秩序, 根据《 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丽政〔2013〕74 号), 我局制定了《 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