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十三五” >> 专项规划
索引号 11332500MB1960337R/2021-34157 文号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时间:2021-09-30 12:04 来源: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丽水”战略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浙江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精神,结合丽水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回顾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中医药事业经费2.32亿元;每千人执业(助理)中医师人数为0.42;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数为1804张;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5所、二级乙等中医医院2所;建成省中医药重点专科6个、市级中医重点(扶持)学科8个,在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个、市级中医类重点(扶持)学科15个;新增省级名中医1人、市绿谷名中医14人,15名中医师入选市绿谷医坛新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1118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家、乡镇卫生院15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9家、村卫生室874家。按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9家,占86.36%;乡镇卫生院有117家,占76.47%。78.2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06%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已达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1)开展中医医院等级创建。“十二五”期间,市中医医院创建成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青田县、遂昌县、松阳县、缙云县和庆元县中医医院创建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龙泉市和云和县中医医院创建成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指导科,负责指导本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形成县、乡、村一体化帮扶管理机制。

(2)抓市级中医龙头单位建设。市中医医院于2012年被评为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2013年被确定为全国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单位,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全国中医科普宣教基地和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市中医医院已成为全市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中心。

(3)鼓励综合性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和景宁县人民医院创建成为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市人民医院建立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叶一萍医师工作室。

2.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快实施各级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市中医医院(全国重点建设中医医院)的急诊住院大楼、门诊综合楼、培训中心先后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投入使用;遂昌中医医院药剂楼于2011年8月完工;庆元县中医医院完成新建医技楼、住院楼和门诊楼改造装修工程;云和县中医医院综合楼续建工程于2012年2月完工;云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于2015年7月完成新建并投入使用;青田县中医医院医疗用房改造工程已完成大部分工作。

(2)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10个,中医重点专科(专病)5个;共建成中医药重点专科6个,市级中医重点(扶持)学科8个。

(3)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成立全市中医病历、中药药事、中医护理等质控中心,加强各医院中医病历书写、中药饮片使用及中医护理等质量控制工作。积极开展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建设,青田县、遂昌县中医医院糖尿病治疗被列为省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建设(培育)项目。

(4)推进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药养工作调研,牵头制定“药养”行业管理规范。6家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已开设中医治未病科。市中医医院被列为全国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开展服务8项、中医干预技术12项、研发产品8种,帮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10家。全市卫生系统17人入选市保健养生技能大师。市中医医院开展全市“百岁老人中医药健康行”活动,共走访98名百岁老人。

3.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

(1)大力开展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十二五”期间,共有8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成功。各示范单位积极发挥中医药服务的引领作用,大力开展中医药服务“三进”项目,在城乡社区普及中医药服务技术和中医药知识,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知晓率、满意率得到提高。

(2)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编制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方案及手册,组建市级讲师团,按照“五统一”(统一教材、统一课件、统一师资、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组织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培训,共培训21场次1158人,机构培训率达到100%,1142人通过理论和技能考核,取得《丽水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合格证》。

4.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期间,新增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名、继承人2名,省级名中医1名,市绿谷特级名中医3名,市绿谷名中医8名,市绿谷基层名中医4名,市绿谷医坛新秀20名;全国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3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1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1名,省第二批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6名,定向培养中医人才68人。启动新一轮为期2年的师带徒工作,18位指导老师共带教出师继承人48名。市中医医院与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共57人获得结业证书。引进2名中医学博士,引进45名中医、中西医结合硕士研究生。

5.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立中医医院积极发挥中医药科研工作的龙头作用,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获县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177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2项、省部级项目8项、市厅级项目105项。获省部级三等奖1项,市厅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市厅级三等奖3项。共获得科研项目经费约414万元。

6.中医药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共完成调查项目19个。联合市老年科协开展全市民间中草药单验方调查,共收集中草药单验方273个。联合市养生(养老)经济促进会药养分会开展养生与健康指导培训。组织开展畲族药膳研讨会,编印《丽水市地方药膳菜谱》。组织编写《丽水市中医药养生保健手册》。联合市科协举办科学讲坛6期。开展丽水市中医药养生知识竞赛。缙云县西红花养生园被评为2015年度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市中医医院冠名的《养生访》和《养生谈》获得全省收视率最高奖。举办44期绿谷养生大讲堂,累计受益群众4000余人。

7.畲医药工作进一步开展。

先后主持国家“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畲医药课题近30项,课题先后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民族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奖、浙江省自然科学学术奖、丽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10多项奖项。《中国畲族医药学》获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一等奖,多篇畲医药研究论文获得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期间,撰写出版了《中国畲药学》和《畲族医药(痧症疗法)》等4部专著。11个畲药被《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年版)》收载。2人成为省级畲医药非遗传承人。畲医药传承与开发利用研究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被确定为丽水市首批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2014年7月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畲医药分会,该分会是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成立较早的民族医药类分会。

二、“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国务院下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健康中国”建设离不开中医药,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实施“健康丽水”,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迫切需要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活力。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关键时期,政策和机遇叠加,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全市中医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中医药人才队伍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不够,高层次人才短缺,实用型人才不足;县级中医医院发展起步晚,基础设施薄弱,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中医药继承创新,尤其是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不够,未能在区域形成核心竞争力;炮制加工等中药特色技术人才缺乏,影响中医临床疗效有效发挥。

三、“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讲话精神,以“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为总战略,以全力打造“健康丽水”为目标,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主线,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得到协调发展,中医药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机构建设更趋完善,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持续增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优化和提高中医药人员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支名中医药专家队伍和基层中医药骨干队伍;大力推进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加大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进一步繁荣中医药文化;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2.主要指标:

——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到2020年,市中医医院顺利完成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并争取达到国家重点建设中医医院标准。各县(市)中医医院争取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每千人中执业(助理)中医师人数达到0.5以上,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6张以上。

——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市中医医院的全国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通过验收。全市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中医治未病科,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科,争取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每个县重点建设好3-5个有特色的“示范中医馆”。开辟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和线路3-4个。

——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力争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8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90%的病人看中医不出县。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批覆盖各专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重点学(专)科。落实优势病种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提升中医药核心竞争力。

丽水市“十三五”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

目标值

1

中医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

%

>10

2

每千人中执业(助理)中医师人数

>0.5

3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

>0.6

4

公立中医医院等级

三甲1

二甲7

5

公立中医医院中中医治未病科设置数

8

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比例

%

85

7

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比例

%

70

8

省级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家数

>10

四、“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中医药在医改中作用。

进一步完善和扶持促进公立中医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理顺中医药服务价格,扩大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范围;完善中医药财政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公立中医医院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费用控制,落实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探索多样化合作模式,加快形成医疗资源梯度下沉格局;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创新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模式,支持三级中医医院输出技术、标准和服务产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基层中医医院探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明显改善;厚植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特色和优势,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医院基本建设。抓好各级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增加中医医院床位数。加强中医特色建设,巩固公立中医医院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的主体地位。每千人口中医师人数达到0.5人以上,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6张以上。加快市本级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在新的一轮医院等级评审中巩固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评审成果,新建全国中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增加床位数至800张,推进各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将县(市)中医医院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完成青田县中医医院医疗用房改造及景宁县民族医院新建工程并投入使用,争取龙泉市中医医院、遂昌县中医医院搬迁工程立项、动工。力争至2020年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2.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推进市、县(市、区)中医医院“三名”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做好重大疑难病向上转诊工作,促进全市中医医院“一院一特色”形成。加强中医学科建设,建成一批覆盖各专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不断促进中医护理在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综合性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到2020年,新增1-2个国家中医重点建设专科,3-5个省级中医重点建设专科或区域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10-15个市级中医重点建设学科(专病),争取3-5个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在全省同领域居领先地位。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积极开展县级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

3.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县级综合性医院按《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建设指南》,加强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和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引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中医馆”项目建设,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提高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质量和覆盖面。向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45项以上。力争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8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争创省级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争取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20%以上。在全市开展省级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力争建好10家以上的示范单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定校验、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药医疗服务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

4.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加强全市中医病历、中药药事、中医护理质控中心内涵及质控网络建设,新增中医类质量控制中心1-3个,加强规范和标准培训,积极开展学术交流、论坛和技能比武,深入开展中医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5.推动中医医疗服务多元发展。依托丽水市中医医院设立丽水市名中医馆,各县市设立分馆,引进和聘用省(市)级名中医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中医药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含坐堂医),规范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探索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各县(市)中医医院为骨干、县级及以上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科为重要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网底、非公立中医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6.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以托管、集团化、医联体、学科共建等形式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推动中医门诊部和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

7.加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防治慢性疾病和重大、疑难病症工作。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开展研究工作,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积极开展高血压、结核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中医药优势病种的防治研究。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优势互补、协作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中医药对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8.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保护野生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有序开发利用。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养殖基地建设,发展道地中药材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促进中药材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促进中药企业资源、人才、技术有机结合,打造中药制造“名厂”和中药经营“名店”。加强对有一技之长和疗效独特的治疗方法、药物、方案的收集、整理和评审,加强中医药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鼓励中医医院使用院内制剂。支持丽水市中医医院建设“全市中草药制剂中心”,推动院内中药制剂在全市使用。

(三)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1.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丽水市中医医院建立“丽水市中医药康复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全市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连锁发展,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产业规模化。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托有关机构,试点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人员岗位培训。鼓励本市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专业人才。

2.优化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养老、康复中心,开通养老机构和中医医院转诊绿色通道。县级中医医院根据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要求,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养老院,着力推进医养结合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市场化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度假式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普遍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就近享受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3.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加强各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增加康复床位数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配备必要的中医康复设备,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支持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合作,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4.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努力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加强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打造辖区治未病的龙头,发挥丽水市中医治未病技术指导中心作用,指导县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非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积极开展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调理等治未病服务,到2020年,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设有治未病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健康干预服务,不断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

5.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文化和健康旅游业。加强中医养生保健理论研究与普及力度,推广太极拳、导引术等中医传统运动,将养生法融入到“食养”“水养”“体养”“文养”“药养”之中。建设1家畲医药博物馆及药用植物园,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建设若干个涵盖中医养生、医疗、康复、养老服务和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产业相融合的中医药特色小镇和特色街区。整合我市中医药资源,充分利用森林、温泉、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努力打造3-4条(个)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和基地。举办层次高、影响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努力建成以“中医治未病、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为核心的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四)构建中医药事业发展人才队伍体系

1.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继续抓好中医药现代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实施人才战略工程。进一步完善有中医特色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机制。

2.提升中医药管理人员能力。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药管理人员,开展中医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和各类中医药管理人员培训,培养20-30名临床、药学、教学、科研、管理优秀人才。

3.着力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名中医师带徒”培养项目,通过跟名师、读经典、勤临床等新型师带徒形式,培养具有扎实的传统文化修养、深厚中医理论功底及较强中医临床诊疗能力的传统型中医师,完成50名徒弟培养。加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准入和培养工作。

4.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有效开展中医类委培生培养及农村中医骨干培养。根据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加大经费投入,依托丽水市中医医院成立“丽水市基层中医药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中心”,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农村中医骨干培养项目,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生每人300学时的中医药技术能力培训。

5.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丽水市名中医评选工作,新增丽水市绿谷名中医15-20名。依托重点学科、专科、名医馆和名中医工作室等资源,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全市中医系统培养10-2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20-30名优秀中医护理骨干,引进或培养80-100名中医、中西医结合硕士研究生,引进或培养5-10名中医学博士;依托第二期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培养20-30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医高学历人才。强化中医药特色技术人才培养。

6.全面提升中医药人员素质。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率达90%,临床医生60%达到大学本科,医技和药剂人员80%达到大学专科,护理人员80%达到大学专科,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开展好毕业后教育,在“十三五”期间拟开展国家与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15-20项。加强西医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举办“西学中”教育培训班,培养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100-200人。做好中医规范化人才培养工作。支持丽水市中医医院建设全国中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培养一批以中医药服务为主要手段、掌握全科医学知识的社区中医药人员。

(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认真抓好中医药科研工作,依托三级中医医院,打造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加强中医药科研投入,确保中医药科研项目的层次和完成质量逐步提升。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力争在中医药防治肿瘤、肺系病、心脑血管疾病、脾胃病、肾病、妇科病、风湿病、糖尿病、老年病等方面取得突破。至2020年,新承担省部级科技项目3-5项,省中医药科技项目20-30项,市级科研项目30-40项,并按期完成科研项目验收。争取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1-3项,省中医药科技奖3-5项,丽水市科技进步奖5-10项。

(六)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依托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扎实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医医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作为“二次创业”的重要内容。着重加强中医医院内部信息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工作,开展中医药智慧医疗,全面推进数字化中医医院建设。要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医药服务信息化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鼓励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的云医院、云支付、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双向转诊、中药配送等的研究与建设应用,推进远程智慧医疗平台应用,形成“保健在家中、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模式。通过市级中医药数据平台,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提供中医电子病历辨证论治、中医知识库、远程会诊和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民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通过推动区域中医药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中医药大数据系统,推进大健康信息化等途径推动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积极挖掘、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弘扬具有我市特色的中医药传统文化。做好市中医医院全国中医药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开展百姓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采用中医药养生大讲堂、论坛、电视访谈等形式,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加强中医药普及。依托教育机构,推进小学地方教材《中医药与健康》教学。通过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形成“相信中医药、热爱中医药、使用中医药”的浓厚中医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丽水侨乡优势,加强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促进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加强中医药文化项目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的环境形象建设,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保护工作。建设“丽水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博物苑”,既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又能体现丽水历史人文、绿色生态特色,使之成为中医药文物保存、中草药标本栽培、中医药文化传播等展示场所和交流的窗口。

(八)培育畲医药地方特色品牌

加大对畲族医药研究与开发力度,继续抓好畲族医药科研和畲族医药临床应用研究。加大传统中药、畲药名方的挖掘和推广力度,认真做好民间中医、畲医药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工作,发挥畲医药特色优势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作用。提倡科研与临床相结合,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治未病、康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提升全市中医药科技的贡献率和显示度,推动中医药学术、技术的发展。设立畲医药研究开发利用专项资金,加快畲药现代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畲族药膳研讨,加强指导开展畲族药膳推广,探讨畲族药膳产业延伸方式。

五、政策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改革,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统筹能力和协调能力,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管理体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充实中医药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促进中医药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考核评价。要加强对本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加强实施中的监测评估,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推动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落实《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确保中医药经费。在安排经费上,对中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和倾斜。各县(市、区)要设立中医专项补助经费,用于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将符合国家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加强行业监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倡导行业自律。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应用,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监管。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中医药宣传,营造中医药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支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版面和栏目,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让更多的群众有机会感受中医、了解中医、认识中医,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重视和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和保健方法的社会氛围。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