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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5-33519 文号 丽教人〔2015〕91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5-06-13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16: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法〔2015〕31号)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确立法人地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学校实施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对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全面实行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推进时间

结合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及时制定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方案,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加强校内制度建设,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实现依章办学。确保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按省厅要求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推进。总体要求是:在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50%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完成章程建设,2016年底前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2015年底前全市三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章程建设,2017年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

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章程制定的程序要求

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章程制定的主要程序为:调研、起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公布实施。

(一)调研起草。校长提名组成学校章程起草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学校章程草案或修订稿。必要时应征求社区及家长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学校章程制定或修订完成后,提交学校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和审议后予以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

(三)核准实施。章程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根据学校管理权限书面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的学校章程,学校要公告全校师生员工,组织试行或正式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把章程建设作为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形成共识、推进工作的过程,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教师依法执教能力。将章程制定和修订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调研论证、审议修改工作,增强干部教师依法治校、依章程办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依法依规,突出特色。学校制定的章程要符合宪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要符合法律保留、公平公正等法治原则,同时要避免“千校一面”。各学校要把制定学校章程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顶层设计、凝练学校办学理念、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提高学校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过程,利用章程修订的契机,全面系统地修订、清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做好立、改、废工作,建设具有学校办学特色的制度体系。

(三)保质保量,有序推进。各学校在章程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将学校提请审核章程的报告、学校章程一式两份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管理权限抓好辖区内中小学章程的审核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法律专家意见,及时核准学校章程。到2017年全面形成我市校校有章程、一校一章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章办学的教育管理新格局。从2015年7月开始,我局将建立中小学章程建设和执行情况月报制,适时对各县(市、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每月的25日前将《丽水市各县(市、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月报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2626021,邮箱:ls2202309@163.com。

附件:丽水市各县(市、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月报表

丽水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各县(市、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月报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辖区

学校

概况

学校总数:(  )所

其中:普通高中(  )所;中职学校(  )所;

初中(    )所;小学( )所;幼儿园(    )所;

其他学校(    )所。

章程建设时间表

2015年

普通高中(  )所;中职学校(  )所;初中(  )所;小学( )所;幼儿园(  )所;其他学校(  )所。

2016年

普通高中(  )所;中职学校(  )所;初中(  )所;小学( )所;幼儿园(  )所;其他学校(  )所。

2017年

初中(  )所;小学( )所;幼儿园(  )所;其他学校(  )所。

目前进度情况说明


学校章程审核

进度

截止至

×年×月×日

计划审核学校数目:(  )所

已经审核学校数目:(  )所

已审核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