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依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启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特此通知。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