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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南城综合福利院: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要求,经审核,决定拨付2022年1月市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152288元。详细金额如下:
一、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1人,发放金额63063元。
二、护理补贴476人,共计发放金额89225元。其中:居家护理464人,发放居家护理金额82425元;机构托养护理12人,发放机构托养护理金额6800元。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