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执行人叶某收到了短信提醒,他最新一个月的150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自动划到社保卡账户了。“感谢法院提供便民司法服务!以后再也不用每个月跑法院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了,我一定争取早日将欠款履行完毕。”叶某感激地说。
类似于叶某这样的被执行人不在少数,因无力一次性偿还借款,他们的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以每月退休金分期偿还。但为保障他们的日常基本生活,法院会每月保留最低生活费,但需要被执行人本人每月定期到法院办理领取手续。要经过被执行人提出申请,法院审核、通过、制作文书,划账等5道程序后,最低生活保障金才能到达被执行人的账户。
去年3月,龙泉法院联合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龙泉农商银行开通了丽水首个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系统。如此,被执行人无需每月往返法院,便可按期从自己社保卡中提取预留钱款。“开通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系统,让有意愿履行义务却无力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是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的有力举措,体现‘柔性’执行的司法温度,这也是我们‘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创新实践。”龙泉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既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维护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目前,该系统已为多名被执行人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