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丽水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0〕88号)等文件,经审核,决定拨付2021年第十二批各有关医疗机构“一站式”实时结算产生的市本级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53381.98元,拨付明细如下。
一、本地(莲都区内)就医医疗救助资金共计53297.09元,具体如下:
(一)丽水市人民医院10728.12元。
(二)丽水莲都惠恩中医诊所79.92元。
(三)丽水市中心医院13377.19元。
(四)丽水市中医院16972.22元。
(五)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5256.23元。
(六)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395.26元。
(七)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54元。
(八)丽水市妇幼保健院857.59元。
(九)丽水汪氏伤科医院780.85元。
(十)丽水市陈威东诊所216.88元。
(十一)莲都区白云街道城西村第一卫生室96.93元。
(十二)丽水南山法朝骨伤医院141.65元。
(十三)丽水市富岭卫生院(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36.13元。
(十四)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丽水市水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80.24元。
(十五)莲都南山法敏骨伤医院87.04元。
(十六)丽水市莲都区枫树湾卫生院18.00元。
(十七)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58元。
(十八)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4.85元。
(十九)丽水莲都和一中西医诊所有限公司39.06元。
(二十)丽水市南城综合福利院医务室255.58元。
(二十一)丽水华侨医院有限公司246.50元。
(二十二)丽水莲都严振茂诊所76.73元。
(二十三)莲都区碧湖镇新合堰头村卫生室167.73元。
(二十四)丽水生生堂医院有限公司244.74元。
(二十五)丽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53元。
二、异地(莲都区外)就医医疗救助资金共计84.89元,拨付至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疗支出户,用于清算异地就医医疗救助费用,具体如下:
(一)余姚市人民医院15.06元。
(二)云和县人民医院(云和县医疗健康集团人民医院院区)51.73元。
(三)云和县诚正诊所17.32元。
(四)龙泉市人民医院(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0.78元。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