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21年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和审查表决等程序,确定了6家拟授奖组织,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拟授奖组织名单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鸿星文具有限公司
二、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拟授奖组织名单
浙江三田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4日,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四、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丽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丽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1417办公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661025。
附件:2021年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拟授奖组织及质量管理经验简介 .doc
丽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