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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32j/2021-36759 文号 丽财公告〔2021〕3号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KC12-2021-0009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09: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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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丽水市财政局决定废止《丽水市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丽财综〔2009〕125号)、《丽水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8〕262号)。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丽水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