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1-36759 | 文号 | 丽财公告〔2021〕3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12-2021-0009 |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丽水市财政局决定废止《丽水市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丽财综〔2009〕125号)、《丽水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8〕262号)。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丽水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