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我局对2022年8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邮编:323000。
联系人:吴育斌,联系电话:2669558。
附件: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