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用管理等工作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我局对《丽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信用管理等工作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丽水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法规处),黄 庆;
联系电话:202673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
附件:丽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信用管理等工作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2022修订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8日
丽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信用管理等工作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2022修订征求意见稿) .doc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1/25/art_1229218399_44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