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20〕20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市农业农村局据此草拟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将有关建议反馈至我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丽水市丽阳街827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1209办公室,邮编323000;
2、电话:0578-2026739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9日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2(征求意见稿).docx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1/7/art_1229218399_44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