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不合格产品有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丽水市莲都区鲜源果品经营部销售的小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丽水市莲都区家家益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3.丽水市莲都区林洁生鲜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4.丽水市莲都区王震水产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丽水市莲都区陈泽豪水产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丽水市莲都区陈泽豪水产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云和县邻二号海鲜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丽水市柳记水产行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庆元县百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泉市良昌食品厂生产的椒盐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龙泉市良昌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不合格项目解读
1.吡唑醚菌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如葡萄的霜霉病和白粉菌,香蕉的黑条叶斑病菌。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是0.05mg/kg,检出值是0.0797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2.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鲫鱼、沼虾、牛蛙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3.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呋喃西林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SEM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SEM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
4.镉。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梭子蟹中重金属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最大使用量值为0.05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食品保质期,超限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6.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糕点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三、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特此通告。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