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规范不起诉和行政处罚执法司法行为,促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丽水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加强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括苍路599号
联系人:官照凯 电话:0578-2781259
邮 编:jnbhzgzk@163.com
附件:
关于加强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加强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2/13/art_1229218399_45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