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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60671/2022-39814 文号 丽经开〔2022〕94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开发区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14: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委属各部门(事业中心)、南明山街道、集团公司: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10月21日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开发区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的指导意见》(丽经开〔2020〕76号),请严格予以落实。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28日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开发区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小额项目简易发包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丽经开〔2022〕94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