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2-39846 | 文号 | 丽教基〔2022〕70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丽水市中小学落实“浙江有礼”文明新实践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中小学落实“浙江有礼”文明新实践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德润处州”行动实施方案》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现就全市中小学落实“浙江有礼”文明新实践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贯彻落实“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要求,培育“浙风十礼”,扎实推进“德润处州”行动,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培育具有丽水特质的新时代好少年。
二、目标任务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为平台,把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文明实践教育。以学校为主体,培育中小学生形成爱党爱国、明礼遵规、敬师团结、勤学奋进、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品德;以家庭为基础,培育中小学生形成孝老爱亲、奉献爱心、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热爱劳动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社会为平台,培育中小学生形成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三、主要措施
(一)以学校为主阵地,积极培育学生高尚的校园品德
1.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明德修身,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引导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中小学教育之中,要适应中小学生的年龄和特点,引导中小学生记住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熟记熟背、入脑入心。校园、教室要在明显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小学生守则》。教育学生心有榜样,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教育学生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养成好思想、好品德。
2.认真落实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强化思政课程设置,大中小学开齐开足思政课程,开设“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必修课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选修课程,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教学,确保学时学分和教学质量。利用主题团(队)日、重要纪念日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在大中小学心中落地生根。加强时事政治教育,加强丽水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在地方教材《浙江绿谷》中融入浙西南红色革命历史。
3.积极建设文明有礼的校园文化。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营造文明有礼的校园文化。通过宣传栏、黑板报、主题展示墙、电子屏等媒介广泛普及传播文明礼仪知识。依托主题实践活动、主题班(团、队)会、人文讲堂、校园广播等各种宣讲阵地,推动全校广泛开展传统美德、文明礼仪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行为规范,培育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学奋进、诚实守信的美德。广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在全市广大师生中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利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宣传普及“敬有礼、学有礼、信有礼、亲有礼、行有礼、帮有礼、仪有礼、网有礼、餐有礼、乐有礼”等“浙风十礼”。
4.全面构建“五育并举”全方位育人模式。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5.深化落实文明礼仪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重视文明礼仪教育,积极开发文明礼仪教育校本课程,每学期组织文明礼仪主题班会课,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文明礼仪教育片、办一期“讲文明树新风”专题黑板报、做一件文明礼仪实事,举办一场文明礼仪经典诵读活动。
(二)以家庭为基础,共同培育学生良好的家庭美德
1.建立健全家校协同培育家庭美德工作机制。认真《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的家庭美德培育模式,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共同培育学生良好的家庭美德。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
2.指导家庭营造崇德向善温馨和谐的氛围。借助家长学校的主渠道,加强对学生家庭美德培育的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培训、讲座和研讨,引导家长营造崇德向善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开展家庭美德培育。指导家长利用重阳节、三五学雷锋纪念日、农民丰收节等节点开展孝老爱亲、奉献爱心、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等美德实践;带领孩子参与邻里活动节、志愿服务、家务劳动等形式帮助孩子体验邻里互助、热爱劳动的美德。
3.在家庭中积极培育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家长要在日常生活中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地进行劳动;社会要做好保障,共建劳动实践基地,搭建劳动教育平台,提供合适劳动岗位,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
(三)以社会为平台,协同培育学生文明的社会公德
1.全面构建社会共育学生社会公德机制。各地各校要主动联系本地宣传、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卫健委等部门,落实“浙江十礼”培育、“德润处州”行动的要求。注重发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新实践活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搭建社会育人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净化学生成长环境,助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在社会实践中全面培育学生的社会公德。强化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环节, 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公德日常行为训练,帮助中小学生接触社会、联系实际。各地各校可充分运用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等场所开展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文明礼貌教育;利用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开展助人为乐教育;利用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爱护公物教育;利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展览馆、污水处理企业等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利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开展遵纪守法教育。
3.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鼓励广大师生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随时随地开展文明交通、文化文艺、智慧助老、医疗健康、应急救援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浙江有礼”文明新实践工作是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是推进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发挥各自职能,强化责任落实,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积极贡献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健全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校园文明礼仪教育和文明校园创建常态化开展,以督查促提升,不断提高文明校园建设水平,全面落实“浙江有礼”文明新实践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培育“浙江十礼”的氛围,贯彻落实“德润处州”行动要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践行文明礼仪。及时总结落实“浙江十礼”和“德润处州”行动工作,挖掘典型案例和有益做法,大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小学落实“浙江有礼”文明新实践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