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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2-39858 文号 丽环函〔2022〕58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328号重点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2 10:1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九三学社市委会、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积极推进中国碳中和先行区建设》(328号,以下简称提案)被市政协列为重点建议,由中共丽水市委主要领导领办,我局主办。提案紧扣时代脉搏和政策方向,对丽水争创“中国碳中和先行区”提出了具体意见,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专业性,为我市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胡海峰书记与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协商交流,市政协领导亲身参与课题调研全过程,环保、发改、林业等市级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参与,有力推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结合调研协商成果,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体制机制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一是启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路径研究。编制了《丽水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丽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6+1”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讨论稿,正在走发文程序。《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丽水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丽水市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都明确提出创建碳中和先行区理念、要求。积极对接国家气候变化战略中心等高端智库机构,寻求理论技术支持,市政府已同意立项启动碳中和路径研究课题,聚力攻关区域碳中和评价体系、温室气体源汇家底、碳中和先行区关键问题。积极开展双碳领域科研攻关,遂昌、缙云列入全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2021年,全市新认定“新能源与节能”和“资源与环境”类高新企业12家,新增双碳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一家,争取省“尖兵”、“领雁”研发计划攻关双碳专项2项,落地双碳领域人才项目10余项。以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碳汇能力协同提升为主题,向科技部上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编制指南(建议稿)。二是统筹推进降碳减污。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美丽丽水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2022年,开发区、青田等县积极申报全省第二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全省首批减污降碳标杆项目。严把项目准入关,2021年以来,化工、钢铁、造纸等重点行业需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均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截止8月底,已完成14个项目碳排放评价。三是精准落实节能控能,全面启动用重点企业行业用能预算管理。全面保障新上低碳高效项目新增用能指标,为109家重点行业企业核定年度基准能耗,压紧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单位工业增加值不高于0.52吨标煤/万元的新上产业项目准入标准。持续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今年截止7月底,全市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69家,高耗低效企业完成销号168家,腾出用地2008亩,腾出用能12811.42吨。四是构建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在区域层面,市、县两级连续11年编制涵盖5大领域,6种重点温室气体的温室气体清单,2018年度温室气体清单被作为全省样板推广,2022年度,作为唯一受邀地市参与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修订,为全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规范化、标准化贡献丽水经验智慧。在行业、企业层面,打造工业企业碳效码数字化应用场景,为1090家规上工业企业生成 “企业碳效码”,开展五级碳效评定。“十三五”以来常态化编制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覆盖电力、钢铁、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为重点涉碳企业建立碳账户,将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纳入全省减污降碳协同(碳账户)数字化应用平台,为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碳效评价夯实数据基础。

(二)相关改革试点在创新中不断前行。一是争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历时两年,编制完成具有丽水特色的《丽水市气候投融资工作方案》和《丽水市气候投融资实施方案》,并经省、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生态环境部。今年8月,经国家九部委同意,我市列入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向生态环境部上报10个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建立气候投融资跨部门工作调度机制。推动遂昌“天工之城”、青田“侨乡大花园”两个项目列入全国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并与亚洲开发银行驻华代表处对接交流气候投融资项目合作需求与模式。全国首发碳效金融业务操作指引,创新推出“浙丽碳效贷”金融产品。至2022年3月末,发放“浙丽碳效贷”11亿元、惠及101家企业。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项目5个、金额7.43亿元,带动碳减排量7.83万吨。二是构建多层次低(零)碳试点体系。丽水经济开发区列入全省首批绿色低碳园区,龙泉市、景宁县先后列入全省低碳县试点,庆元县屏都街道、景宁县大漈乡等2家单位评为全省首批低(零)碳乡镇(街道),莲都区大港头镇利山村等15家单位纳入全省首批低(零)碳村。2022年,又组织开发区、青田等县成功申报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标杆工程项目。三是开展国家碳监测评估试点。2021年,我市列入全国5个基础类碳监测试点城市之一,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温室气体“源+汇”高精度监测网络,目前试点方案已通过国家评审。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书记、总工等领导两次来丽调研,高度肯定我市以碳监测数据支撑碳中和城市评价的思路做法。四是着力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发布《丽水市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市绿色能源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光伏规模化开发有力推进,上半年新增光伏装机17.53万千瓦,同比增长97%。缙云、松阳、景宁等9个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电网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丽西500千伏变电站、景宁沙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丽水开发区下张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成投产。

(三)绿色产权价值实现路径在实践中不断深入。争取省级支持,打造绿色产权交易平台。获批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两个省级试点,印发实施全省首个地方性林业碳汇方法学——《丽水市森林经营碳汇普惠方法学》,完成全省首次市域林业碳汇潜力调查——《丽水市森林经营碳汇潜力调查报告》。成立全国首个市级森林碳汇行政管理机构,龙泉列入全省首批林业碳汇试点县,积极申报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省林业厅将我市作为全省碳普惠交易平台唯一试点单位,庆元林场列入全省碳汇先行试点基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金华市人民政府、嘉兴南湖区人民政府等相继购买我市林业碳汇资源用于丽水市外大型活动碳中和,累计开展9笔碳汇交易实践,共抵消1043.58吨碳排放量。与浙江省农信联社丽水办事处、人保财险丽水分公司签署了《丽水市林业碳汇政银保联动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全省首个林业碳汇金融业务操作指引——《丽水市林业碳汇银行保险金融业务操作指引》,全国首笔林业碳汇质押贷款+未来收益权保险绿色金融业务在龙泉碳汇基地项目落地。遂昌完成全市首笔碳汇+生态损害赔偿修复案例。顺利完成我市3家发电企业2019-2020年度全国碳市场碳配额履约清缴工作(首次碳排放交易履约),遴选了25个项目争取列入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库。  

(四)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引导走向深入。推广浙江省碳普惠丽水应用场景和生态信用绿谷分等绿色低碳数字化应用场景,碳普惠注册人数破100万。结合低碳日、节能周等各类活动,积极宣传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营造崇尚节约、节能降碳的社会风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以“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节能宣传走进重点用能单位“五个一”活动、节能宣传进社区活动、低碳出行兑换活动、节能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碳普惠注册有礼活动等。6月15日全国低碳日丽水活动主场,现场发布《“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倡议书》,倡议全体市民落实“双碳”行动。

二、下一步落实“建议”办理的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建议,对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创“中国碳中和先行区”的决策部署,重点围绕体制机制、协同减排、市场机制、创新驱动等方面,做好如下工作:

(一)创新体制机制

开展碳中和路径研究,编制碳中和先行区创建行动方案,构建相关体制机制。

1.构建碳中和先行区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碳中和战略和研究,研究区域碳中和水平评价系统化、标准化方法手段,建立完善指标体系,全面、科学、精准评价我市在碳中和进程中所处方位,优势困难。

2.构建碳中和先行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碳中和先行区创建工作专班,攻关碳中和先行区创建指标体系、时间表、路线图、任务表,科学分解指标任务,着力构建跟踪督考机制,完善奖惩制度。

3.构建碳中和先行区统计监测机制。以国家城市碳监测评估试点为牵引,建立健全温室气体、碳汇常态化统计监测制度,推动模式方法创新,着力构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温室气体“源、汇”高精度监测网络,为碳中和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数据基础。

4.构建碳中和先行区资金支持保障机制。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为契机,围绕碳中和先行区目标任务,建立气候减缓、气候适应、生态保护修复等多种类型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引导各类资本投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建立差异化、多元化的气候投融资模式,创新推广信贷、基金、保险、债券等多种类型碳金融、生态金融产品服务。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生态导向(EOD)开发项目试点项目库,争取央行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等政策支持。

(二)坚持协同减排。推动重点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探索生态良好地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模式,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美丽丽水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深化统筹节能降碳,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于风光水等生态优势,统筹光伏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全市中小水电,打造绿色水电升级版;有序发展风电、生物质发电、氢能、储能等多元化新产业、新业态;打造适应绿色能源、传统能源多能互补新格局、新形势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优化源、网、荷、储等电力基础设施,创新推广“峰谷调时”、“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资源管理模式;倡导“能效论英雄”,着力提升重点行业、重点园区等消费侧能效水平。

(三)着力激发生态红利。依托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发挥林业碳库作用,不断巩固扩大生态系统碳汇优势。基于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探索生态碳汇、可再生能源、绿色生活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交易和认证机制,推动打造可以服务全省的绿色权益、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丰富大型活动碳中和、企业购买、零碳公共机构创建、生态损害赔偿修复等多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消费应用场景。

(四)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围绕“衣食住行用”等百姓生活“日常关键小事”,通过低碳出行、节能建筑、绿色文旅、环保包装等载体、抓手,构建全过程绿色低碳生活图景。构建县、乡(镇)、村(社区)、园区等多层次绿色低碳试点创新体系,打造低零碳基层单元网络,扩大全社会参与度,充分激发基层首创积极性。依托生态信用绿谷分、浙江碳普惠等应用场景,完善绿色低碳生活量化评价机制。积极主办、承办、会办双碳领域高层次会议会展活动,提升丽水碳中和先行区成色。

(五)激发创新活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键变量。通过创新引领,数字赋能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发展绿色制造。要在双招双引过程中,招引能源、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人才、项目。探索碳中和研究院、双碳创新联盟、科创中心、创新联合体等多种类型创新孵化载体,积极争创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立揭榜挂帅、赛马竞逐等激励淘汰机制。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中国碳中和先行区”创建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排放权交易中心 张丰

联系电话:0578-2098993    传真:0578-209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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