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你问我答”
小编你好!最近了解到我们丽水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从每人每月910元上调至1035元啦!
是啊,党委政府的政策真好!
那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是不是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
你还不知道吗,现在低保申请的审核权限都下放到乡镇(街道)了。
现在提交申请材料可以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哦!
1. 线下:村(居)民可以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无需征得村(居)委会同意。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线上:浙里办APP(浙里救)、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样可以在线办理申请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有什么要求呢?
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导致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丽水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35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1553元/月/人),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条件的丽水市户籍家庭。
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按照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家庭月均收入除以家庭成员数计算。
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指哪些人呢?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本科以下在读、重度残疾等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的人员。因此,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
2.连续3年(含)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与家庭失去联系的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可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3.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可列入单人施保。
那家庭人均收入跟家庭财产状况又如何定义呢?
家庭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等。
申请人需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呢?
申请人应提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签署家庭经济核对授权书。有未共同生活的赡(抚、扶)养人的,还应由赡(抚、扶)养人在申请表上授权。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向镇乡(街道)或者村(居)如实报告,并自觉接受、配合政府部门的低保定期复核调查,如实反映家庭情况。
谢谢小编的政策解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