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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2-40187 文号 丽社教办〔2022〕2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丽水市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 11: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新论断新部署,高质量推进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终身学习型社会的丽水示范,赋能助力“两个先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47号)精神、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部署,决定举办丽水市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1.主题:深化全民学习 助力“两个先行”

2.时间:2022年活动周启动仪式于12月2日在青田县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县(市、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确定举办2022年活动周的举办形式,各地活动周在 12 月底前安排举行。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示丽水市成人继续教育战线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新时代“挺进师”的奋进姿态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在守护“红色根脉”、笃行“两个维护”、推进“两个先行”中,高质量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中展现担当作为,聚焦建设学习型社会、完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方面积累的丰硕成果、精彩亮点和可复制推广模式;展示主场青田县开展的丰富多彩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表彰先进及文艺表演等活动。

(二)利用网络学习平台持续推进终身学习

打造智慧学习场景,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有效利用“浙学通”“丽学通”等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文化艺术活动和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在启动仪式前后连续推出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包括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理论与实践、互联网+全民学习等主题。持续开展学习型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广泛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

(三)向社区开放学习资源持续推进终身学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社区院校要结合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职业学校、社区学校、成人学校、老年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继续教育机构的学习资源库。

充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发挥老年教育联盟作用,鼓励区域之间加强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的协作开发与开放共享。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城乡优质资源共享水平。活动周期间,结合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行动计划,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

(四)开展“绿谷学习之星”“智慧助老”展示活动

开展“绿谷学习之星”的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及其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农村地区学习群体,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教育部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智慧助老”“跨越数字鸿沟”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三、组织工作

活动周启动仪式由丽水市教育局、青田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丽水社区大学、青田县教育局、青田社区学院承办。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活动周实施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安全、节俭、高效地举办活动周,并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浙江职成教网)做好宣传展示。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和典型活动案例(电子稿)报送丽水社区大学。联系人:卢红,电话:18057800696;邮箱:239922375@qq.com。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余根良,电话:0578-2626029。



丽水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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