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2-40206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推进“红色教育、生态教育、乡土教育”,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新闻写作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以他们特有的视角,感受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从而激发爱家爱校爱乡爱国情怀。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学年度丽水广电小记者工作优秀指导老师、小记者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小记者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优秀指导老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2021学年度受聘为丽水广电小记者指导老师,需符合如下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活动;
2.把小记者工作与学校的工作紧密结合,融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
3.积极主动组织广电小记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指导的小记者文章(绘画作品)发表数量多,获奖作品多;
4.积极组织广电小记者参加广电系统的节目录制,深受小记者喜爱。
(二)小记者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广电小记者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需符合如下条件:
1.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紧密结合广电小记者工作和学校的工作,常态化组织小记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3.学校能安排专门的教师负责小记者工作,小记者队伍逐步扩大,对小记者活动给予经常性指导和大力支持;
4.积极组织参加广电小记者故事大王比赛,成绩优秀的。
(三)优秀小记者站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丽水广电小记者站,需符合如下条件:
1.积极组织本站的小记者参加全市和各县(市、区)的相关活动,并能根据学校实际经常组织小记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2.对小记者组织管理工作有创新;
3.小记者文章见报率高,质量好。
二、评选办法和名额分配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丽水广播电视报社《新壹周》发行部(小记者指导站)联合评选推荐产生。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推荐,要充分考虑先进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类推荐对象应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于2022年12月2日前寄交小记者指导委员会(丽水广播电视报社《新壹周》发行部)。联系人:张靖婉;联系电话:2667077,13967068328。
三、表彰奖励
由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对“优秀指导老师”和“小记者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小记者站”颁发荣誉证书。
望各县(市、区)教育局、丽水广播电视报社《新壹周》发行部高度重视,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扬成绩,继往开来,扎实推进丽水广电小记者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附件:1.丽水广电小记者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2.丽水广电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
3.丽水广电小记者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丽水广电优秀小记者站推荐表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关于评选2021学年丽水广电小记者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