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2-40249 | 文号 | 丽教办基〔2022〕31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55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审核认定,莲都区东港学校等72所学校为第三批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现将名单给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加强与中小学校实体家长学校结合,以“互联网+”思维,通过数字化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跨时空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有效提升家长素养和家校共育水平。
附件:丽水市第三批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