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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守青山”到“变金山”龙泉“点绿成金”富林农
时间:2022-11-04 10: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网

“2012年,我们村的公益林是一本‘糊涂账’,公益林在哪里、是谁的、补多少钱,没一个人说得清。现在不同了,每家每户的公益林不仅清楚透明,而且还可以用它去银行贷款,对林农来说真是太好了!”近日,龙泉市住龙镇红星村村民张友根高兴地告诉前来走访的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今年8月,他通过“益林富农”应用顺利贷款30万元,解了资金周转困难的燃眉之急。

从“糊涂账”到“明白账”,从资源到资产,从青山到“金山”……十年来,龙泉持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努力走出了一条林农致富“双赢”的新路子。

龙泉是林业大市,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84.4%,林农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2.4%。2004年,国家开始对公益林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然而,随着补偿资金逐年增加,由于公益林权属不清、资金发放不精准,造成林农纠纷、信访件逐年增多的同时,也滋生出不少“蛀虫”。

龙泉市小梅镇原垟岙头村村委会主任林某伟就是被查揪出的公益林“蛀虫”之一。

“2012年,林某伟个人名下登记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887.7亩,而其实际所有的面积仅为74.5亩。”龙泉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介绍。小梅镇开展生态公益林落户工作期间,林某伟利用负责申报、审核村民生态公益林面积的职务便利,将属于屏南镇车盘坑村村委会、小梅镇垟岙头村村委会及两个村部分村民的生态公益林面积私自划归己有。

天底下没有永恒的秘密。发现异常的村民们陆续向小梅镇林业站反映情况,信访举报也随之而来。经查,2009年至2014年期间,林某伟通过虚报生态公益林面积,共侵吞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50660.9元。最终,林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城北乡小岩村原支部书记赖某堂截留、侵吞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锦溪镇原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刘某龙截留、侵吞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龙泉市纪委监委把生态公益林补助列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在严惩基层“微腐败”的同时督促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公益林监管。

龙泉直面矛盾核心在全国首创公益林数字化管理系统,用“一张图”的信息化管理模式,让公益林从最初的认定到最后的资金发放,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铲除了“微腐败”滋生的土壤。截至目前,龙泉市成功化解公益林矛盾纠纷600余起,补发因为纠纷等原因长期未能及时发放的补助金360余万元。

绿水青山如何实现从可量化到可交易?“常青树”如何变成“摇钱树”?龙泉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督促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尽责。“益林富农”多跨应用场景应运而生,对353个集体24435户林农的173万亩公益林进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和管理,累计实现森林资源资产贷款57亿元,户均贷款9.1万元,78%的林农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像龙泉这样“点绿成金”的故事不断在丽水大地绵延。3500座海拔千米以上山峰曾经是隔绝浙西南山区群众致富的鸿沟,如今是增收致富的生态资源。为给公益林补助金上好“安全锁”,2022年,丽水市纪委监委开展林业领域公益林补偿金子场景建设,制定红色预警模型11个。截至目前,丽水市纪委监委发放公益林补偿金红色预警152条,办结117条,转问题线索7个,处理人员21人,追回金额35万余元。

眼下,丽水绿水青山的“底色”更深,金山银山的“成色”更足。浙西南山区群众收获的绿色“红利”越来越多,正阔步迈向共富新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