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水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1〕36号)的有关规定,经申报主体申请,我局对2022年新获评的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青田县方山乡龙现村、松阳县三都乡上田村等2家单位进行了材料初审,认为基本达到旅游专项奖励的条件。
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项 浩 联系电话:2656095
地址: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 邮编:323000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03日至2022年12月07日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02日
附件
2021年度新获评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专项奖励初审结果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获评奖项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奖励金额 (万元) |
1 | 青田县方山乡龙现村 | 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 | 54331121ME0256226G | 30 |
2 | 松阳县三都乡上田村 | 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 | N2331124MF1309952Q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