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社保与就业 >> 养老服务
省民政厅与我市签署厅市养老合作协议共推丽水山区养老发展
时间:2022-12-05 09: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11月29日下午,丽水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民政厅正式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浙丽长寿·山区颐养”行动合作备忘录》,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山区养老创新试点市和厅市养老合作地级市,将对今后一个阶段丽水山区养老发展起到极大推动作用。吴舜泽市长专程拜访省民政厅并出席签约仪式,省民政厅方仁表副厅长与叶伯军副市长现场签署协议。

自2015年以来,省民政厅与我市已连续开展三轮厅市养老专项合作,充分体现了省民政厅长期以来对丽水的特殊关爱和支持。本轮厅市养老合作的重点是聚焦革命老区和山区养老,突出丽水辨识度,开展六大专项行动,率先破解山区农村养老难题,促进丽水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为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提供丽水山区养老样板。

一是开展山区养老“十大红色小镇”结对帮扶行动。省民政厅统筹协调相关资源,结对丽水市10个红色小镇,开展三年养老服务山海协作,支持红色小镇建设一批面向长三角区域的康养基地。双方通过党建互动、设施助老、慈善帮扶、文化交流、人才支持等方式,促进红色小镇康养事业产业发展,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开展山区养老“十大公益创投”项目支持行动。聚焦山区失能、高龄、空巢、独居等老年人现实需求,在“邻里互助、居家探访、家庭支持、爱心澡堂、爱心食堂、爱心义剪、文化下乡、医疗下乡、培训下乡、拍照下乡”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特色明显、实效性强、可推广借鉴的山区助老创新案例。省民政厅通过公益创投、慈善帮扶等方式,支持丽水市打造一批山区助老公益品牌项目。

三是开展山区养老“百个区域平台”转型提升行动。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各类资源,梳理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和常住老年人服务需求两张清单,依托线上“96345·丽水居养”和线下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山区养老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服务可及,将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区域养老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平台。省民政厅加大对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提升的支持和指导。

四是开展山区养老“百辆流动帮帮车”巡回服务行动。整合全市农村客运班车、流动爱心餐车、流动智慧医院、流动供销致富车、流动益剪队、流动电影队等资源,组织实施养老服务“爱心卡”,为山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代购代办、送医送药、安全出行、应急救助、文化巡演、政策宣讲等巡回服务,破解山区农村老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服务可及性差等问题,打造“山区流动帮帮车”服务品牌。省民政厅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慈善帮扶等方式,对项目运行给予支持。

五是开展山区养老“千户困难老年人”善居工程行动。省民政厅支持丽水市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善居工程”试点,协调省慈善联合总会,在资金保障、场景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丽水市统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政策资源,聚焦家庭居住环境改善,提升生活品质,打造宜居、安全、便利的基本生活场景。到2025年完成1000户以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善居工程”。

六是开展山区养老“千名养老管家”人才培养行动。根据全市农村老年人数量及实际需求,在村级层面培养一支山区养老管家队伍。编制《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工作指引》,明确职责、待遇和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为山区老年人常态化提供居家探访、信息采集、需求掌握、日常关爱和供需对接等服务。省民政厅支持丽水市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创建省级山区养老培训基地,推动山区养老人才培养。